你所咨询的公司名称变更重签合同对员工是否有补偿有了以下回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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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要补偿
签署合同时,加盖公司名称变更前的公章是否会影响合同效力在法律实务中,一般会将合同的生效条件约定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民二终字第217号案件中认为:“关于华洋公司使用其更名前的名称以及更名前的单位公章签订的合同是否影响合同效力问题。华洋公司使用其更名前的名称及该单位公章签订合同,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关于更名
可以拒绝,合同主体只是变更名称,无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原公司注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公司发展壮大之后往往是会选择对公司的名称等内容进行变更的,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是否失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是否失效 公司名称变更后以前的公章没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是没有影响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并核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禅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
私刻的公章签合同无效。私刻公章与假公章从本质上没有区别,原则上其签署的合同不具有真实性,通常均会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真实性且相对人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义务的,合同可能面临着继续有效的可能性。
社保必须给你缴纳,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以内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并且对于违反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二倍工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律师解答临时工没签合同,能算工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工人职员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而不是从转正之日起算。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四十四条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工人职员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六条工人职员退职养老时,应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第一,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你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第二,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一定要规范,小伙伴们可以到房产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就可以,自己先审视阅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工厂直招就是,由厂方的人事部门直接招聘,中间没有环节,没有多余费用,求职者可以和厂方直接对话;而中介代招,就是你得通过中介,由中介把你介绍到厂方,往往要收中介费,还不一定能给你介绍到合适工作。
一、公司名称变更员工合同是否需重签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二、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员工不仅看重工作待遇,现在对各项福利要
一、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必须要重签合同吗 不需要重签,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你所在的公司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如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就得终止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专业分析:公司字号变更后,原公司名字对外签的合同仍然有法律效力。实际上,公司字号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公司需要承当的责任和债务,签有原公司名称印章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在公司变更后,领到新的营业执照后,需要重新刻印章并且到公安局备案,同时销毁旧章。《公司法》第七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温馨提示】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
1、公司名称变更后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你好,视具体情节认定的
劳动合同也应该变更,劳动者不同意,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