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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必须要重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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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必须要重签合同吗
1个回答

  一、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必须要重签合同吗   不需要重签,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可以。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光盖章没签字算数吗   算数的。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必须要重签合同吗的相关知识,不需要重签,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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