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5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裁判要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同是一个水泥厂同标号水泥,但我区域经销商的价格要比别区域高20元/吨。不许我们跟别区域买,别区域也不敢开给我,水泥厂又不卖给我们,请问下经销商行为是不是 垄断行为,水泥厂不卖给我们个体零售商行为是合法 ???请评价我,加我金牌律师帮助你维权。
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案情简介】2020年9月18日晚上,张某及案外人李某某、苏某共谋嫖娼,由张某通过其微信联系昵称为“夏天”的卖淫嫖娼中介询问嫖娼地点和价格。2020年9月19日00:05,张某与中介通过微信联系称已经到达嫖娼地点(某公寓),又与中介用微信的方式沟通了嫖娼房间、嫖娼人数及卖淫女照片等事宜。在中介的安排下张某、李某某、苏某先到了11楼的1109号房间,由苏某进入房间进行嫖娼,然后中介继续安排张某和李某
关于行政处罚当事人不配合询问调查的回答为如实详细地记录情况,如:当事人沉默,记录“当事人不说话”;通过其它证据材料能证明违法事实的,依法向其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给他三日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三日后,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1、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那么就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是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进行履行,同时对于被申请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的处分,这样对于申请人的权益才能受到保障。2、可以向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对被申请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4、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具有国家机关的职权。国家机关只包括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政治协商会议是鉴于国家机关和普通社会团体之间的一个团体性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五条,政务院根据并为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规定的施政方针,行使下列职权:一、颁发决议和命令,
你好,不可以的,延期交房是你和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买卖的纠纷,贷款是你和银行的按揭贷款纠纷,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裁判要旨:不动产登记簿显示的权属状态与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权属状态不一致的,不影响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该不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人”提起行政诉讼,与被诉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诉讼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不动产物权后,当事人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致使不动产登记簿显示的权属状态与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权属状态不一致,该情形并不影响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该不动
原告:幸福花园业主委员会。被告:康泰物业公司。被告与幸福花园小区的开发商签订幸福花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从2015年7月20日起对幸福花园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同时还约定被告应向业主收取每户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装修过程中无违反小区管理规约和相关装修规定,装修结束六个月后全额退还。被告按此约定向该小区321户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共计642000元。被告对幸福花园小区实际管理至2019年
女生初中毕业是当不了兵的。首先学历不足。 年龄:参军的年龄还有限制。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
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违法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如果购买的是通过法院拍卖等渠道的法拍房等房产。实践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法院不负责腾房而导致无法顺利交房的情况。收房的风险,应该是法拍房等房产最大的风险。也就是,买法拍房过户容易,但有人住里面,可能不容易腾空。原业主房子被拍卖,过户容易。但原业主或是屋内住着老人,赖着不走。如果是其唯一住房,法院也很难协助强制执行。物业这类无关联第三方,更指望不上。除此之外,通常“买卖不破租赁”,法拍房如果有人在租,也不
1.在遇到对方不让探望子女时,首先最好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2.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
一般的会有三份,个人、单位、劳动部门各一份。但是规范的单位比如国企和事业单位一般要5份:个人,单位人事部门,劳动部门,社保部门,单位工会组织。单位人事那份会进入单位内部档案。
最高法:原告能否既请求撤销行政行为,又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在沈律师给朋友们介绍的案例中,经常会看到原告请求确认某一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是请求撤销某一行政行为。这二者有何不同呢?原告能否在诉讼中既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又要求撤销行政行为呢?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