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公司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其目的是维护小区治安,保护公众的利益,并履行了有关安装程序,即不违反规定也是有必要的。
在公共场合,个人必然是一个社会人,个人有自己的隐私权,其他人则有着享受安全公共环境的权利,只要个人参与社会活动,其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其隐私权就必然要向公共利益妥协,何况个人对自己隐私的认知也是随时间、环境的不同而变化的,与恋人亲昵时会讨厌电子眼,与朋友们聊天时则无所谓,夜黑风高下夜班回家时则希望多有几个电子眼,因此在公共场合安装电子眼并不意味着对个人隐私权的漠视,而是个人隐私权向公共利益的妥协,这是必要的,否则整个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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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是合法的,不属于侵犯他人权利。但是,如果将所涉及他人隐私的录像传播的,则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一、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属于什么罪?1、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的辱骂他人的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为,在公共场合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
如果在自己家中,只是裸露而没有其它的不规行为,尽管违法但情节轻微,可不作处罚。刑法第291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该条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几种典型公共场所的范围。根据《辞海》的解释,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去的地方或者对公众开放的地方;公众是指社会上大多数的人或者大众。因此,仅从文义解释的角度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1032条、1033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也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其中,民法典规定的隐私权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打扰以及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等不愿被他人知晓的权利。私人生活安宁权曾一直是法理上的概念,民法典将该观点进行吸收,在制度层面明确强调了个人享有私生
属于。员工知道是公司组织的,又参加了体检。那么在法律上就认为员工同意公司了解员工的某些隐私(体检项目)。如果员工不同意的话可以拒绝体检或拒绝部分体检项目。但是公司应当有保护员工身体隐私的义务(体检报告的结论)。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公布或向无关第3人透入员工的体检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
法律分析:违法,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对于上班被监控的,如果公司是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并告知员工的,合法;如果是在非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并且关于聊天记录的监控如果公司明确告知员工电脑只能用于工作,公司的监控部门会进行监控,提醒大家不要把私人信息通过公司的电脑传播的,合法。 法律依据: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八条 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除落实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外,还应当
没有业委会由业主与物业签合同。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
你好,至于物业公司“不作为”的问题,你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与业主承担支付物业费义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你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的“不作为”
用人单位在办公场所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随意使用摄像头。 应受到如下限制: 首先,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其次,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第三,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
私人在公共区域装监控不合法,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法律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其中包括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如果是规划计中已经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因而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法律依据:如果是规划计中已经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因而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
有盗窃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物业公司能收取装修管理费。装修管理费是指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装修管理费不等同于物管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的,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