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班被监控的,如果公司是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并告知员工的,合法;如果是在非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
并且关于聊天记录的监控如果公司明确告知员工电脑只能用于工作,公司的监控部门会进行监控,提醒大家不要把私人信息通过公司的电脑传播的,合法。
法律依据: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八条 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除落实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外,还应当落实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
(二)使用内部网络地址与互联网网络地址转换方式为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能够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
(三)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安全审计功能。
用人单位在办公场所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随意使用摄像头。 应受到如下限制: 首先,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其次,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第三,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引爆”了这一社会话题。该案中,深圳某公司安装了一批监控摄像头,其中一个位于员工张某某工位的正上方。张某某认为,这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于是用两把雨伞遮挡。但公司认为赵某某的行为是逃避公司管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愤而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35124元。经过一审、二审后,广东省高院驳回了张某某的再审申请,认定该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此案中用人单位管理
你好,可以起诉,也可以报警
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薪。至于是提高薪资待遇还是降低薪资待遇,需要用人单位根据调整的工作岗位以及与员工进行协商才可以确定。也有可能维持原来的薪资待遇。因此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法律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薪。至于是提高薪资待遇还是降低薪资待遇,需要用人单位根据调整的工作岗位以及与员工进行协商才可以确定。也有可能维持原来的薪资待遇。因此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法律依据:《劳
您好,根据您讲的内容我还无法给你准确意见,建议进一步沟通。——若案件情况紧急可以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小区物业公司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其目的是维护小区治安,保护公众的利益,并履行了有关安装程序,即不违反规定也是有必要的。在公共场合,个人必然是一个社会人,个人有自己的隐私权,其他人则有着享受安全公共环境的权利,只要个人参与社会活动,其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其隐私权就必然要向公共利益妥协,何况个人对自己隐私的认知也是随时间、环境的不同而变化的,与恋人亲昵时会讨厌电子眼,与朋友们聊天时则无所谓,夜黑
如果是规划计中已经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因而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法律依据:如果是规划计中已经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因而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能收取装修管理费。装修管理费是指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装修管理费不等同于物管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的,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业主能够不交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业主履行支付服务费业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法律依据: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业主能够不交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业主履行支付服务费业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
物业公司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公司行政管理方面风险点:1、因集团公司未明确规定下属子公司职务和薪资问题,导致在人力资源安排上无法按人事制度办理;2、在人员安排或干部任用上,无法明确的进行安排;3、因公司财务在集团公司,我公司在各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不能及时到位;防控措施:1、按人事管理办法,根据能力定岗,推行能者上,庸者下;2、在临时用工上,集体研究,选用劳务派遣方式或服务外包方式进行;3、在项目安
没有业委会由业主与物业签合同。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
物业公司拆除业主的防护窗需要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如果业主的防护窗是违建,就可以拆除;2、如果业主的防护窗是不违建就不能拆除。物业管理企业享有制止违章搭建或者其他侵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权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管理条
装修公司怎么和物业公司打交道?问题描述:装修业务员的烦恼:刚刚看到有人说给物业经理返点,怎么个返法,按哪种方式返的?实在不懂,人家也不直说.心里都快堵的不行了.问了一下同行,太高了吧!我们总得把客户放在第一位吧?21世纪的服务理念:客户就是上帝,批这才是远大成者的高明之处.不得不感叹,黑呀!请教...黑呀!请教各位有没有直接一点的建议,批这才是远大成者的高明之处,人家也不直说.心里都快堵的不行了.
要看是否侵害业主的权利,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
如果是用工单位倒闭,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新到新的用工单位上班。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倒闭,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单位管理制度处理,或换一个单位工作
物业费最多补缴两年。根据物业合同规定的期限而定,逾期不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和业主可以协商在特定期限内把物业费补上,协商不成的,物业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方违约除了要补足拖欠的物业费外还要承担违约金的赔偿。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生活中,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开发商和物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