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0)川0105民初11811号
简述:2019年12月18日,荣欣XX因承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装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案涉工程)需要,雇佣胥XX到案涉工程提供劳务,双方就提供劳务所涉相关事宜签订书面协议。
2020年1月17日,胥XX按照荣欣XX要求站在脚手架上更换铝方通时,因荣欣XX另一工人代久恩推动脚手架等原因致胥XX从脚手架上坠落受伤。
后胥XX被送往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20年3月14日,伤情好转出院,按照医嘱回家继续休养。经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鉴定,胥XX所受伤害为“九级、十级、十级”伤残。
胥XX认为,荣欣XX作为雇主,代久恩作为侵权人,依法应对其损失承担共同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胥XX与荣欣XX之间应为雇佣关系而非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胥XX在为荣欣XX提供劳务中受伤,荣欣XX应承担赔偿责任。
胥X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长期从事木工工作,对于施工安全应当有相当认识,但其站在脚手架上让代久恩移动脚手架,在安全移动几次后最终坠落受伤,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结合本案情况,本院酌定由荣欣XX承担40%,胥XX承担60%。
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由于学校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受伤的,则学校能够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学校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
顺风车是在21世纪比较流行的词语,是指搭便车、顺路车、拼车的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常有搭乘“顺风车”的情况,但是如果不幸发生意外,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无偿顺风车,可以称之为“好意同乘”,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者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非营运行为,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出游、同事上班,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一程等。若车主本身无营利目的,但搭乘人主动负担部分油费或者过路费的,并非是支付对价的意思,应
身处异地意外受伤,社保怎么报销?异地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所需资料: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拓展资料:1.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
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如何追偿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
索取保险合同条款,按照合同条款主张权利,
按照船员平均日工资和实际耽误工作的天数,确定误工赔偿费用。造成船员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额外得到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
限制民事行为人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如何确定归责原则,既要考虑到学生的人身安全,也需要考虑到学校等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应根据教育机构和限制民事行为人过错的程度、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1、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小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如在履行教育管
一般情况下,定作人对承揽人造成自身损害是不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不能忽略的,即定作人在选任人方面有过失的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司法解释第十条“但书”明确规定:“……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
《建筑法》第45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
公路中间停车后车追尾的,一般由追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追尾司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
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形~~ 公司与劳动者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但却签订了劳务协议,那应当认定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今天一起来聊一聊吧 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劳务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呢? 劳务关系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主体双方之间只是存在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关系,即不存在行政隶属管理关系。 劳动关
电瓶车逆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另一方是正常行驶且五违法违章等行为的,电瓶车逆行被撞,有被撞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出现重大人身伤亡时,不仅考虑电瓶车逆行的违法行为,还要考虑另一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来确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
新生儿住院报销住院费用,是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来计算的。 新生儿医保主要报销以下三类费用: 一是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二是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实务案例《( 2022)苏05民终3136号》2020年3月21日,果某入职某快递公司,负责快递件的收取和派送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承揽合同等书
因疫情管控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责任如何承担?法院审理案件中,开发商提出,2020年春节因疫情管控,楼盘在2020年1月30日到4月30日无法施工。这是不可抗力导致延长复工,按照法律规定,这期间应为免责期,免除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开发商支付陈某夫妇违约金3.1万余元。这批案子判决后,部分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近日维持了原判。法官说法本案中,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这是没有争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6)生产性投资项目如
您好,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不可以单独起诉法人。应当起诉幼儿园!《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是否载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原因来说并不重要,影响的是事故认定后的赔偿比例问题。至于你想问的责任如何分配问题,你应当让交警出具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说有两个人都是重伤的,那机动车可能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建议你还是先去询问,之后才好帮你另行分析。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几天前听到一信息,说先有人撞到人,后面电动三轮车才碾压过去的,现场又没有监控,又没看清楚具体事发过程,现在该怎么求证真实的发生经过,是不是三轮车撞得,还是前面有人先撞后面三轮车碾压的?如何考证,还原事实,以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