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是多长时间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人事档案列为长期保存;会计类档案资料保存期应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档号编制原则:档号是存取档案的代号,排架的依据,它反映公司档案分类体系和物理位置,必须符合唯一性、合理性和稳定性要求,并能适应计算机档号编制方法 档号基本结构组成是由公司标志、分类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年度号和案卷号组成。
档案一律存放在柜内,档案按工程竣工时间分区,按工程分类,按专业分号。按先后顺序整齐存放,并填写《竣工档案登记明细表》,档案号一竣工时间一工程名称一专业一顺序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保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质保期。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知:
1、在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保修期和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一致。
2、如工程不能正常验收,则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起算即可,但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为宜:
(1)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日从该日起算;
(2)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起算;
(3)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不同性质的保存期限也是不同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
文 | 韬达律师 欧厚国 原创文章本文共计6169字预计预览时间:16分钟欧厚国简介欧厚国,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二零一五年至今就职于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西安市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实务导师。专业领域:建筑工程、保险、金融、侵权等复杂案件。常年法律顾问、有限公司并购业务、其他民商事、刑事。建设工程优先权行使期限调整至十八个月最高人民
一、工程资料保存期限长期是多久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工程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中的长期,对应的是保存30年。《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第十七条 电子政务实施机构和相关参建单位
1、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2、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
一、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如何界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具体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
律师观点分析一、代理概况1、【审理法院】泗洪县人民法院2、【案号】(2019)苏1324民初3944号3、【当事人】周某4、【代理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张龙律师二、案情简要2013年9月16日,被告**公司将其开发的泗洪县瑶沟乡盛世豪庭项目7号、9号楼工程承包给原告周某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含税价。2014年7月,原告周某完成了7号、9号楼工程的施工,并将涉案工程交付给被告**公司。20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
法律对建设工程总承包是如何规定的《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
门窗工程是属于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所以门窗的保修期限是2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
一、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超期如何约定(《合同法》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后,主要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延误责任,如果实际延误的情形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延期免责情形,或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那么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即可,否则合同违约方要对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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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即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
依现行法律规定,当合同无效后,对已经取得的财物应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但是,建筑工程与其他财物不同,无法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或者恢复原状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经济损失。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工程完工状况,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验收不合格,但经过修复,可以使缺陷得到弥补,达到验收标准的,在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可
在民事案件起诉与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确定相应的案由。施工案件中,原告以与被告存在劳务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工程款。 从合同约定来看,被告对原告的工作有管理、监督、教育等职责,而建设工程通常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工程复杂、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尤其是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涉及发包人的利益,而且更关系到社会上不特定第三人的人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遇到一个招投标的案子,这个招标项目有两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1和标2),允许联合体投标。设计公司甲与施工单位乙组成联合体A参与标1的招标活动,设计公司甲与施工单位丙组成联合体B参与标2的招标活动。就此,这两个联合体中标是否合法合规呢? 这个问题,实际上在政府采购中,以及很多制式招标文件中都有过明确说明,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1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2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7四、档案的利用8五、档案的保管9六、档案的销毁11七、档案保密制度12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一、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三、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审核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档案
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就是承包人将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过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应当由承包人进行修复,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求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有过错的,一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门窗工程的保修期限如何确定门窗工程是属于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所以门窗的保修期限是2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
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30日内,提交已经形成的合格的建设工程档案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单位到区城建档案馆领取《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交接表》;第二步:申请单位备齐材料后,到区城建档案馆报送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欠缺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报请审核;第三步:审核合格后,区城建档案馆2日内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2工作日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