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来说,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应予补缴。
2,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3,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5,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6,还可以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公司尽到通知义务,告知补缴月数,及员工方应承担的金额,保留书面通知证据,就可以了。因员工责任,导致公司无法补缴的,责任由员工承担。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实务中可能出现,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
中标人中标后未签合同的,但已实际开工的存在施工合同关系;中标后未签合同中标人又未实际开工的,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于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的建筑工程合同,招标人逾期未签或拒签的,可以要求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关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九十条
最近轻钢市场的火爆也让很多不法分子察觉到了可趁之机,各地都凸显不少的关于轻钢型房屋的各类被骗案件,操作手法可谓是层出不穷,让人难以提防,所以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已经与对方签订不合理合同后,买卖轻钢别墅被骗怎么追回钱财”的诉讼三大要素流程大全,虽然上当受骗了,但是毕竟拿回钱财才是当务之急。套路陷阱揭秘:1、租办公楼养销售,却没有自己的工厂和专业施工团队;2、点开广告,没有厂址,没有详细的说明介绍
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如果内容不明确、内容存在瑕疵或者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调解协议内容不明确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驳回申请。 对于调解协议内容存在瑕疵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区别处理。第一,如果对该瑕疵的解释、澄清或纠正,足以导致调解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您好,需要看原告申请的理由是否合法合理,如果确实是无法到庭参与诉讼,被告不同意法院也会同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就是说,对于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的对象是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简单说,根据案件类型,分为两种情况:一、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离婚、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消防法》等的规定,经营性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是无法对外营业的。如果承租人明知未通过消防验收仍对外经营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发生火灾、产生严重后果的,甚至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如果不幸承租了未经过消防验收的商铺,承租人应当及时向业主、商场以及当地街道、派出所了解情况,关键是掌握导致店铺无法通过消防验收的原因,继而视情况不同
问: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答:最高院民一庭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本款是针对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处理。由于当事人是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与案件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决定了其陈述存在主观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而且往往虚实
劳动仲裁撤诉能否再申请,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后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申请人可以对是否继续开展仲裁活动进行选择和处分。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名誉侵权的形式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
单位克扣员工工资,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
具体看对方是否有相应资质,如果涉嫌诈骗,及时报案。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
公司改名,不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公司的性质、法定代表人和名称发生变更,如果对于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及岗位等均未发生变更的,不影响员工的正常工作,则无法要求赔偿;公司改名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
公司改名合同重签没有赔偿。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
公司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您好!补交社保不需要退失业金的哦 只要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没有再次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