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刑事侦查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陈年旧案得以告破,对于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的案件是否属于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存有争议。
由此引发的广泛讨论,主要围绕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理解、追诉时效的溯及力问题、追诉期限兜底性规定的理解等方面开展。
针对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立案侦查”和“逃避侦查与审判”的理解上。实践中,立案侦查通常包括对人立案和对事立案,对于不受追诉期限限制中“立案侦查”的理解,目前存在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立案侦查”仅指对人立案,仅发现犯罪事实而立案但未明确具体犯罪嫌疑人的,对行为人不产生追诉期限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二种观点认为,立案时未确定为侦查对象的犯罪嫌疑人也受立案这一事实的约束,能够对行为人产生追诉期限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种观点认为,无需区分立案时是否已确定犯罪嫌疑人,只要行为人逃避侦查与审判,追诉期限就可以延长。第四种观点认为,“立案侦查”原则上是指对人立案,特殊情况下如侦查活动已穷尽时也可以对事立案。
对“逃避侦查与审判”的表现形式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如何理解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逃避侦查与审判”应限于积极、主动、明显的逃避行为;
另一种观点认为,区分积极的逃避行为与消极的逃避行为没有意义,该要件系对有关机关立案后长期不作为导致案件迟迟未能得到处理的规制,属于提示性规定。
针对追诉时效的溯及力问题,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现行刑法对追诉时效的溯及力基本立场究竟是“从新”还是“从旧”。
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追诉时效并不是犯罪的构成要素、刑法条文中也可能包括程序性的条文、现行刑法第12条规定了追诉时效的从新原则,因此,追诉时效的性质应当是以程序为主、以实体为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研究室的两个答复文件能够反映出最高立法、司法机关在追诉时效溯及力问题上从新的倾向意见。
同时,追诉时效制度主要体现的是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从轻原则更符合追诉时效设立的根本宗旨。因此,追诉时效的程序内容大于实体内涵,应当以从新为基本原则、以从轻为补充原则。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刑法中的溯及力原则不应当有例外,应当始终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基本原则。追诉时效解决的是“追不追”的问题,而刑事程序规定解决的是“怎么追”的问题,毫无疑问,追诉期限的规定应当属于实体法的规定,其溯及力原则仍应坚持从旧兼从轻。
刑法第12条“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中的“当时的法律”应包含追诉时效规定,对于实际上能影响实体权利的追诉时效应当严格贯彻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
针对追诉期限兜底性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核准追诉的报请条件,以及该兜底条款的价值取向。有学者指出,追诉期限兜底条款的适用应当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不核准追诉是否有利于犯罪预防。
核准追诉的报请条件应当包括基础条件、刑罚条件、追诉必要性条件以及追诉可能性条件。也有学者指出,以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超过追诉期限的犯罪行为仍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报复思想,与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不符,该兜底条款设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有待商榷。
新刑法对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01 社会热点2月23日,据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称,28年前原南京医学院女生被害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这起案件发生在28年前,警方于1992年3月24日立案,但由于当时破案条件不足,长期以来凶手一直未能明确。随后网上有人质疑,这起案件是否已经过了20年最长追诉时效?答案是并没有。因为28年前警方已经立案侦查,虽然案件一直没有得以侦破,但犯罪嫌疑人长久以来逃避侦查,因此不受追诉期限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刑事案件,也是需要适用诉讼时效的,那么你知道刑事追诉时效司法解释,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有几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追诉时效司法解释,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有几种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人民法院2011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刑法的
对于即成犯,其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对于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等等。【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
刑事追诉时效20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事追诉时效20年的真正理解: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
关于案外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近年来,在我国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通过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调解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利用调解进行诉讼欺诈,损害案外人的现象尤其突出。根据修改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受到侵害的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救济,主要是依靠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第八十一条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
刑法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此时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其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消灭,并从所犯新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计算是从犯罪之日起算的,如果其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的那一日其计算。 一、刑法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 刑法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
一、追诉时效期限的确定标准关于诉讼对时效的规定,相关法律解释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
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1、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
一、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哪些1、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解释:第八十八条【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解释】本条是关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特别规定。 本条规定不受追究
法律如何规定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一、一审期间第一、诉讼时效(1)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2)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3)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4)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5)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是多长(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
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第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只要是属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对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接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自诉的案件,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发展中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中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指什么期限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
20年刑事追诉时效该怎样正确理解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凶案的发生,因而没立案,这种情形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南大碎尸案”是这些年来影响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机关当时就已立案侦查,虽然20年过去了案件也没有侦破,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刑法之所以设置追诉时效制度并将犯罪嫌疑人排除在刑事法网之外,通说认为主要出于以下几种目的:一是刑法的特殊预防功能已经基本实现。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时效期内没有再犯新罪,说明其已经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造并基本褪去了犯罪危险性,此时刑罚所欲实现的对行为人的再社会化等目的已经得到“现实”的实现,故无需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维系社会关系的稳定。随着追诉期限的经过,犯罪所造成的影响逐渐消退,破坏的社会秩序也渐次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已过追诉时效就是超过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