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是一个老旧小区的业主,目前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停车位已满,都是业主自己占有,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车位重新划分。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老旧小区的业主,目前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停车位已满,都是业主自己占有,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车位重新划分。
1个回答

车位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可以有效。首先,当事人一方为小区的业主,我国法律规定,小区内车位的使用权归业主所有。

另外,双方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