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
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一.为什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律规定要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企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经验、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企业信誉等。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
【法律意见】招标和其他采购形式的最大区别就是投标人只进行一次报价。比如《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九条、七部委27号令第四十九条,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均规定,无论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投标人编制投标方案和投标价格是不能改变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也就是说必须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区别是招标是甲方既业主,投标的是乙方既客户,业主单位需要实施某项工程或对外承包某项服务,需对外公开招标或请招标代理对外发布招标信息,有资质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照招标信息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招标单位接到投标人文件后再通过评标选择中标人。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区别主要区别是角色身份不同。招标人是工程项目投资者(甲方)代表或投资者委托人。投标人一般都是工程项目承包商(乙方)代表或委托人。招标人与投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具有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的,评标委员会也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
法律咨询: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有哪些 律师回答: 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指诸如制造商的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和业绩证明、企业法人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特种产品生产的许可证等文件。对于不同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细目的要求,可能不完全一样。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能有漏项。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将有可能被废标。 误解或遗漏,或者由于市场情况的
法律咨询: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答: ①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只能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但采用抽签法定标的工程,可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提高一个等级设置。 ③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只能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格要求设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
招标投标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区别有:资格审查主要是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标书要求,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签署。
不平衡报价应当在清标时处理,确定中标人后,不可以调整。
可以投标,但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根据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
对于工程招标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因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不属于以上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情形,不适用以上规定的不再进行招标。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①严格的说,提问应该是“出现废标使有效投标人达不到3家,招标项目是否继续进行”。评标是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任何时候都可以继续进行。 ②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其所说的投标人包括所有投标人(废标和有效投标人),所以可以不重新招标,招标项目可以继续进行。 但是,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流程一般情况可以有三次报价,一次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第二次报价是在谈判过程中专家组认为已经澄清了问题后的报价(此次报价一般会征求所有投标人的意见,报还是不报?),专家组对所有问题澄清后,并投标人对专家组提出的要求进行书面澄清或承诺后,专家组要求所有投标人进行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公正期间应该所有投标人在同一时间同时报价),谁成为中标候选人那要看招标文件中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后,那些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称为投标人。这些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咨询: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答: 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
如果是公开招标,招标人数不够三家那就是废标,政采那边不人立即更换招标形式,他们会在网上公布后再出新的招标公告或换在谈判、询价。询价和竞价一定要三家以上,但谈判不需要,只要有两家以上就行了,如果只有一家也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
工程招标资格审查的方法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法。 1、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企业认证体系等条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的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情况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您好,现行法律对于怎样设定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并无具体的限定,在保证竞争性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自由确定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要求,招标必须有3人以上的投标人才能进行,因此招标人在确定投标人的要求的时候不能导致最终投标人少于3人。同时招标人不得以决裂理的要求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如果达不到3人,会使招标活动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