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加装电梯的依据和理由有:影响低层的通风、采光,甚至存在噪音;房子老旧,地基和结构不足以支撑电梯,可能影响建筑安全;
2/3以上的住户同意可以加装,涉嫌以多欺少;加装电梯低层房子贬值,且没有补偿。
国家发改委联合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商务部、文旅部等13个部委,出台了《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指出:加快落实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的政策。随后,上海、南充、郑州、德州、天津等城市陆续开放了公积金使用范围。第一个方案是按照“新标准”来进行电梯的加装:目前很多城市都放宽了电梯加装的要求,并且取消了“一票否决权”,并且将原来的
反对加装电梯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反对意见。老旧小区准备加装电梯时应当取得业主同意,业主有反对意见的,加装工作无法进行,业主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你好,没有规定有补偿的。法律依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首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二)应当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三)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四)增
你住几楼呢?首先,电梯作为整栋住宅的附属设施,不是一个独立的本体,属于全体住户的公共设备,不管是一楼还是顶楼,都有义务维护电梯的正常运作。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因此,物业向住在一楼的住户收取电梯费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
增设电梯取得行政许可后阻挠加装电梯的行为属于侵权 相关行政部门就涉案楼房增设电梯的事宜已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广州市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黄A等业主实施增设电梯的行为合法,张B、黄B认为黄A等11人准备加装电梯的位置属于严重遮挡的违规侵权行为理由不成立,张B、黄B直接阻挠增设电梯的施工没有合法的依据,一审法院判决张B、黄B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案情简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对建筑物进行重大改变,这种改变不仅是对外观的改变,往往也会对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甚至安全系数产生重大影响,与所有业主的利益密切相关,属于建筑区划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
住宅楼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可以由相关业主牵头自行办理手续,此外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相关业主还可以共同委托物业企业办理。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相关业主可共同委托居委会协调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要看是否侵害业主的权利,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
旧楼加装电梯必须是协商解决问题,没有特定的标准。作为低层住户,可以选择不同意加装电梯,也可以选择有偿同意加装电梯。至于怎么补偿,那就是你自己的接受程度了,在已加装电梯的实例中,有低层不要补偿甚至还出钱帮助加装电梯的,也有要100万以上补偿的,更有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加装电梯的。如果你是选择有偿同意加装电梯的,这里只能建议你一是明确提出你所需要的货币补偿数额,二是必须在协商后书面明确签定加装电梯的补偿方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
加装电梯占用公共用地的业主可以向物业举报,由物业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整改。对于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不得随意占有、使用。
住一楼需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
部队产权的房屋加装电梯有补贴。对于加装电梯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对经批准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六层及六层以上住宅补贴10万元/台、五层住宅补贴9万元/台、四层及以下住宅补贴8万元/台。
法律分析:一般加装电梯物业费怎么收一般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可以由业主同物业进行商定。小区的物业费中电梯费包含一半。更多的业主并不了解小区电梯费用如何算,电梯费正式费用是多少。只知道物业费是高,但不知道高在哪里。电梯费的构成并不复杂,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其一是检测费;其二是日常运行费,包括电费和人员值守费;第三部分是日常维保费。有两个方式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一个是,在前期物业管理上,也就是还没有成立业主
安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要想在法律上有效,就必须在各个细分的要素上符合法律要求,接下来具体说明:1、民事主体。签署保证书必须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情况下签署的;2、保证书内容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在民法典生效实施之前,只要满足物权法第76条规定的“双2/3”即可对加装电梯工程予以报建和推进实施。物权法第76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
湖南岳阳某老小区单元楼共7层14户,没有电梯不方便出行,住户决定加装电梯,但此举遭到1楼住户黄某、廖某极力反对,两户主在现场阻碍施工,2至7楼业主诉至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排除妨害,不得影响电梯加装工程。为何一楼住户不得阻碍电梯加装?首先,该小区没有电梯,对高层住户出行不便,增设电梯具有合理性、正当性。其次,增设电梯属于《民法典》第278条第8项规定的事项,应由业主共
可以。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投票比例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并应当经过加投票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和三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2、对于不支持合作的少数居民,大多数愿意居民应尽最大努力做好说服和劝导工作。如果真的不能协调,可以向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社区或政府职能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一、提取条件符合我市关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规定,对住宅拥有个人产权的业主(职工),其本人、配偶及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加装电梯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二、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申请备案;2.公积金中心批复;3.职工申请提取;4.公积金窗口提取审核;5.职工到银行提取。(一)建设单位申请备案1.无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1)建设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湖里区云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