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寺庙的所有权归属、父母当初出资时与寺庙约定的出资性质来确定:如果寺庙的所有权属于寺本身,父母的出资只是捐赠,那么不管父母在世还是去世,寺庙都不能由父母的继承人继承,只归寺庙的原所有人所有。
如果父母出资修建的寺庙批准文件上确定是父母的财产:父母去世后,寺庙应由父母的继承人继承。具体情况,请到寺庙查一下出资协议看一下是纯粹的捐款还是以获得寺庙产权为目的的出资就清楚了。
你好,如果装修合同的委托方不是你,正常情况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还是建议你及时应诉,了解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希望能帮到你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宠物的主人承担。但宠物的主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比如受害人故意挑逗宠物的,那么宠物的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一、宠物狗意外死亡主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对于财产损害,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仅对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损的情形,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宠物犬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主人
人死后抚恤金一般是由自己的配偶来继承,如果配偶不在的,就是自己的子女来进行继承,一般继承的人都是自己的直系亲属才会有资格,继承一般都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
出租房的物业费由谁承担,应当在租赁合同中协商约定。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若租赁合同对物业费由谁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由房东承担的,物业费应当由房东承担。所以,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需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
一般由房东承担租房的物业费,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客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一般由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中央空调应该属于房屋公共部分,公共部分发生故障的,一般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和管理。
正常的老化和使用,导致空调问题,是房东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房租里本身就含有空调使用费的,空调属于入住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房东不维修或不更换等,房客可以搬出去,并不是房客违约而是房东违约,房东没有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子。
车主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赔偿责任。借车给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的规定并无区别,在撞人后需要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标准以及后续事宜。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借名贷款发生争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借名贷款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看对方有没有驾照了。对方有合法驾驶证车主无赔偿责任: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自从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以来,就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
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从物业费用中扣取。
【法律意见】先确定遗产范围。如果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是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对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如不在世,可以不算)、配偶、子女。没有遗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般就是平分遗产了。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
1、非法转包工程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2、法律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第四十三条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通过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质量与侵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导读:在整个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对劳动者工资标准的认定都居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一无工资单、二无社保缴费基准工资证明的情况下,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劳动者根本无法举证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原告称,一、滨海仲裁委的裁决认定事实不清。仲裁庭审中被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实自己的工资数额,根据法律规定,月
在承包的土地上,如果是劳务关系的话,则是工伤,如果不是,则是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因工作而受伤要追偿的话,可以找包工头或者其雇主;如果因为第三方而受伤的话,则向第三方追偿。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3.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
如果一楼的院子是业主的家产,无论怎么使用都是自己的权利,只要不乱搭乱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涉。最高法院2003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关于消费者买房后何时能够取得房产证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买房后何时能取得房产证直都是购房人十分关心的问题,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条款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而只是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可见,法律对是否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是以承包土地的不同而作出的不同规定的,除林地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