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吗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我国《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则进一步指出: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保证人的定义
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
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
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但是根据**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时有支付能力的保证人分别提出请求。
因此,在诉讼时保证人中有人无力支付时,其负担即落在其他保证人身上。
5、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因为保证人的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而从债务不能比主债务更多。反之,他们可以承担较少的债务。
6、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委任之诉,以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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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后,是否可以向其他子女追偿?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例赡养费纠纷案例:乙方和丙方是甲方的儿子,乙在甲生重病的时候,支付甲医药费50万元,那么乙是否可以向另一个儿子丙追偿甲的医药费一半呢?在司法实践上有两个观点。第一,可以追偿,理由如下:一方子女承担了过多的赡养义务,未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因此获利,构成了不当得利,故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再从公平角度出发,一名子女承担过多的赡养义务,而另一名
肇事车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如果不属于免责条件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法律明确规定,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时候,属于被保险人这一方的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先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条件: 1、交通事故另一方车辆无任何保险且拒绝赔偿时,可以使用代位追偿; 2、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极对待赔付义务时,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
你好,也是可以要求补偿的哦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公司不能够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因为公司的股东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果对其他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则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以及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比如。公司不能够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向人民法院执行局具体承办人反映情况
交强险的保险人在法定情形之下是会向肇事者追偿的,追偿的情形包括有以下几种: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交强险赔偿后保险公司会向肇事者追偿吗 广州吴勇波律师评析:一般情况下,交强险是不会向肇事者追偿的,但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有权向肇事者追偿,由肇事者承担最终赔偿责任。同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
代位求偿并不是在任何的情况下都能够使用的,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使用自己的这项权利。车险代位求偿权的第一点要求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第三方造成的,第二点要求是车主本人有追求赔偿的权利。满足了这两点之后车主在理赔的时候就能够使用自己的车险代位求偿权
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代为追偿 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第一,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第二,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第三,交警定责后,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第四,第三者逃逸。 在申请代位追偿时,你要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明确说明,对方不存在主观上积极赔付的意愿。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懈怠,甚至不履行代位追偿的义务,那么你可以拨打12378保监会投诉热线。 要注意,对于第四条
作者:严毅龙律师 18721533058一、基本案情王某为其所有的小型轿车在T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间自2011年9月21日零时起至2012年9月20日二十四时止。2012年4月28日16时25分左右,王某驾驶其小型轿车在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吴模路路口与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王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你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未在一个月内提示付款的,被拒付后无法对前手进行追索,只能向付款人主张票据权利。《票据法》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间及在提示承兑期间未提示承兑的效力】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担保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可以追偿吗主债务人怠于履行主债务,导致担保人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担保债务,从而导致该部分迟延利息的产生。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担保人系因主观故意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就该部分迟延利息向主债务人追偿。一、保证具有附从性和补充性保证的附从性是指,保证债务以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可能存在为前提,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其范围和强度不得超过主债务,不得与主债务分离而转移
如果两个担保人共同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且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则一个担保人在清偿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犯罪如果约定了保证份额的,则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就只能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开启了一个法律倾向保护保证人的时代!共同连带保证是指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为连带责任保证,多个保证人之间也为连带共同保证,因此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也可以请求多个保证人中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只有在共同连带保证下承担了代偿责任的保证人之间才能相互追偿。两个连带保证人分别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的,不在构成连带共同保证!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
问:通过修改章程,延长认缴期限,公司股东可以变相免除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吗?答:NO. 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子公司不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无法直接向母公司追偿。这一法律规定也给了很多想
1、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2、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
法律分析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还可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工伤,找不到第三人获得第三人拒赔的,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还可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工伤,找不到第三人获得第三人拒赔的,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注册资金是100万,但是你现有资金有可能是几个意,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说如果你们公司有这个钱当然可以投资。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钱,你投资这么大的公司,那叫明显注册资本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