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6年9月1日,张某和某工程公司签订《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约定:某工程公司聘请张某作为技术顾问,岗位津贴为每年9000元,张某提供建造师两证一卡,仅为公司资质所用,平时不需到公司上岗。
如张某需要依法出场,或将张某之证挂靠项目,双方另行协商进行。因某工程公司未依约支付岗位津贴,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解除《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由某工程公司立即返还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支付聘用费用1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虽名为聘用协议,但张某实际从未到某工程公司上班,也不用承担任何工作责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其实质是某工程公司借用张某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进行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出借建筑从业人员的资质、执业证照的行为,会对工程质量形成隐患,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双方签订的《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张某要求解除《二级建造师聘用协议》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合同无效,依据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张某要求返还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张某要求支付聘用费18000元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提示
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文件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根据国家规定,建设、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等行业需要准入资质,取得资质则需要相应的个人职业资格支撑,导致“挂证”问题比较突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甚至带来安全隐患。
职业证书挂靠产生民事争议情形如下:
1、挂靠人与被挂靠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处理。
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但是挂靠人有自己的用人单位,未向被挂靠公司实际提供劳动,一般认定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向具有劳动关系的公司挂证并收取报酬,则属于合法行为。
2、挂靠人能否要求被挂靠公司支付挂靠费用
挂靠人和被挂靠公司基于合作关系,挂靠费用一般能依约支付。但因挂靠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如被挂靠公司不支付挂靠费用,挂靠人无法要求被挂靠公司支付费用,挂靠人已取得费用还可能被依法没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要求支付挂靠费用的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应直接向法院起诉。
3、挂靠人能否要求被挂靠公司返还和在主管部门系统中注销证书信息
在合作关系终止后,被挂靠公司不返还证书,或在主管部门系统中不注销相关证书资质信息,挂靠人无法正常使用证书,其利益将受到损害。
通常情况下,被挂靠公司不配合注销,主管部门无权直接注销相关信息,此时,挂靠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证书和注销证书信息。
除了前述民事争议,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还可能面临行政和刑事法律风险。行政层面,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违法主体,如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规定,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如情节严重,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挂靠人和被挂靠公司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国家对于挂证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将越来越严格,企业都应认识到其法律风险,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法律规定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017年1月5日,某经营部与某公司签订《仓储租赁合同》,约定某公司将某仓库出租给某经营部使用,租赁期为3年,即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合同签订后,某经营部依约支付了租金110万元,其中86万元租金转款至某公司股东贾某的个人账户。2019年1月8日,因政府规划拆迁,导致仓储租赁合同终止。因协商退还租金未果,某经营部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公司和贾某连带返还多收取的租金及利息。法院经审理
公司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对于公司企业的运行系统是需要保证是正常的,才能够确保公司企业在进行运行的时候不会出错。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公司内部制度不健全有什么法律风险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公司内部制度不健全有什么法律风险? 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主体,其运作离不开公司机关,其行为和意思表示也离不开公司的管理机构,一个健全并完善的公司内部制度,能够使公司有
所谓夫妻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仅有两名自然人股东,且该股东的身份关系为夫妻关系。对于夫妻公司的延申认定,不排除夫妻一方以全资控股一家公司与配偶另一方共同持股目标公司100%股份的情形。鉴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一般按照共债共担的原则处理。因此,夫妻公司对外所承担的债务一般按照夫妻共同债务予以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72号《民事判决书》的裁判理由,《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
您好,可以详细描述一下您的问题吗?——一般交通事故案件关于赔偿费用方面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了解案情后才能计算出来。我们会尽量争取在法律规定内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很多用人单位出于节省成本考虑,给员工按照当地最低社保基数缴纳社保。这种做法通常来说是不合规的,除非员工的实际工资真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今天给大家好好说说社平工资下企业申报社保基数一事。01什么是社保基数一个员工的社保缴费等于基数乘比例。比例费率这个问题一般在一个地方,一个公司内部一段时间内相对还是保持稳定的,其他时间变量主要是在基数。基数的申报重中之重,这是一个让HR简单到哭,复杂到爆的公式。{(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比如,如果有一天,如果公司和你发生纠纷,行不义之举。公司主张说这些款是公司借给你的,要主张你还款,并将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对你来说会很麻烦。而你虽然把钱转给了第三方,你也只能另外去找第三方要钱,无法抗辩公司要求你还钱的主张。
第一,对房屋再次出租或登记公司有影响,在本次租赁到期后或本次租户经营不善失联,因已用此房产注册的公司地址没有变更,下次的租户如果也需要用这房屋登记公司,是不能办理的;第二,存在税务风险,此房屋登记的这个地址注册以后,房屋信息就会在工商等部门备案的,达到纳税标准是需要依法申报交税的,否则将涉嫌逃避税务征管的违法;第三,租户利用所租赁的房屋开公司,如经营涉嫌违法,在出租房屋内发生了违法乱纪行为(譬如容
你好,那要看实际情况来定的
贪污受贿5000元犯罪,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
给陌生人转错钱,对方这种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必须保留还款记录,并通过还款记录在银行打印相关转账证明。可以与对方协商钱款的退还,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
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概要:一、对于出轨的情形有通奸、同居、重婚这三种情形;二、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三、一方出轨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所以,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四、若出轨方与他人重婚,还可能触犯刑法规定。解答:第一,出轨有三种情形:1、通奸:是偶尔的婚外情,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
滴水什么的都是民间的说法,没有标准,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决定,如果要认真的话,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所谓的滴水,也称——滴水檐,是防止房檐滴雨水溅到邻居开着的窗户的礼貌建筑习惯,地界划分,滴水属于自己的地皮,盖房时需要后退,留出滴水的地皮
摄像头可以随便安装吗,有什么法律风险 在安装私人摄像头前,应该征得第三方同意,做好情况说明,避免产生争议。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在楼道等场所安装摄像头,也没有规定私人安装摄像头要到公安部门备案。但这并不表示摄像头就可以任意安装,如果侵犯了公共安全利益或他人的隐私,安装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摄像头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滥用摄像头,从而成为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的工具。 如果是在
担任公司监事,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经营等情形,公司监事会有风险并可能受牵连。监事的责任是负责监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第148条也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监事存在过错或者重大过失,需承担一定责任,例如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
未经允许拍摄别人包含大家无意间的拍摄,也就是说不管是你真的在拍人家或者是你在拍自己的时候不经意地把别人也拍进去了,这些都是未经别人允许的范畴。那么,未经别人允许时拍摄他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未经别人允许时拍摄他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首先未经允许拍摄别人,侵犯的就是别人的肖像权,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且肖像权不受侵害,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肖像
您好,一般情况下,不得直接在执行过程中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对开办单位(股东单位)在追加前或追加过程中注销的,一般不得直接裁定追加其注销时的担保单位或负责处理债权债务的单位为被执行人。法院允许追加股东或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一般存在于一人、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几种情况。若有进一步可随时来电咨询
挂靠经营行为中,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都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均需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被公司挂靠人违背了行政许可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许可,不得将被许可的权利随意转让他人的法律规定。《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第八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购房地城镇居民常驻户口或购房地有效居留权的居民。二、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或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