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有缘,我从事智能化专业近十年、跟你是同行,也是南京人,乡亲你好。下面是解答:由工程中标方支付设计费是否合理合理。
但招标人有义务将设计费数额尽量准确的公布给所有投标人;签中标合同时就要支付全部设计费是否合理合理。符合民法典规定。
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方出现的责任(比如设计失误)如何追究一般施工单位中标后,即负有深化设计的责任,故中标后施工单位可按流程进行深化设计并报甲方、监理和设计院,如果对造价影响不大、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情况下设计院和甲方都会批准的。
支付设计费时能否要求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方的设计资质;具体设计费用多少,是业主必须向你们提供的,否则投标人如何将之考虑在报价之内呢至于设计院的设计资质,不是投标人应该关注的重点。
总结: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只要不违背这个原则,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此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设计费,并不违反上述原则,但中标人必须公开设计费究竟有多少,并应对具体数额的准确性负责,否则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投标人可将需承担的设计费考虑在投标报价当中,说穿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而已。设计存在缺陷的风险,通常是有利于中标单位,这是个好事,你们要充分利用,深化设计通常会带来更高的利润,这是个常识,不懂你们为何不知。
风险:若与甲方没有很深的关系、做过大量的前期工作,且设计单位为一家智能化施工单位,则你们中标的概率极低。因为,假设设计单位与甲方签订高额的设计合同,然后找一个资质低价中标,实际上等同与替业主免费设计。
-----这是个很狡猾的套路。若设计费不仅严重高于市场价格,而且还高于国家相关规范文件的约定,你们有权投诉。你们要结合客观情况,自行评估投标的风险。
农民土地怎么可能是国家的?应当是村集体的。私人企业未得到农民的批准,是不能占地建厂的。即便占地建厂也要赔偿。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
商场不能搜身,只有警察有这个权利。至于确实有盗窃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会有行政处罚,还要赔偿。
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不是利用工作之便在所经手或管理的企业)入股的,一般可视为一种投资方式,不受限制。但是,有些事业单位的内部或行业管理规范对此有明确要求
报案,具体是否受理视情况而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要你愿意,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随时都可以挂靠的,挂靠的初始金额不会太高,5K-8K左右,运气好的话也会比较高。具体的挂靠流程如下:1、首先,拿到证书后,需要找到需要证书的企业,这个网上会有很多信息2、找到合适的企业后,和企业签订挂靠的合同,确定挂靠的价格。3、然后企业会给你缴纳社保,所以最后不要在同一城市,同一城市不能重复买入社保。4、企业会准备帮你申请项目经理的业绩,1个项目经理需要2个20
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停车位从车主把车开进小区,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小区停车位,小区地面上的停车位和小区绿化,以及楼房下面的架空层都是属于小区整个业主的,因为这些都算在业主房子公摊面积里面的,都是花过钱的,除了小区业主以外,物业是没有使用和支配权的。地下停车位属于是人防工程,这一点可没有乱说,我们的业委会人员特意到市人防办了解,开发商和物业是不是有权利买卖停车位,人防办人员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属于
你好!1、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可以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目前的《劳动法》对于低温补贴是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的,这各区域主要是各省、各市的人社部门有具体的政策性条例保障。劳同合同应具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第六十二条也规定,相关用工单位应当“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这些条款无疑也涉及了在低温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目前,北京、上海、宁夏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也提到了低温津贴。上海市明确规定,低温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的
使用全都是公共的,专有使用权应该是没有。
一般来说不可以,学校和用工方可能是签署了什么协议,学校和用工方可能有利益关系,正常来说学校无权干涉学生的自由实习,除非特殊行业例外,我们学校实习就是自己找和学校推荐相结合,不管过程怎么样,最后只要开个实习证明就可以,以此可见,学校提供的用工方低廉的工资,比较差的工作坏境,这其中其实是有猫腻的,但是学生其实是弱势群体,对这样的现象,除了你能说服导员,否则应该是没什么选择,不过个人建议,什么都还是经历
(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你好,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建工程抵押,并不直接导致网签合同无效。当然,如果开发商隐瞒抵押情况,可以解约,但不是合同无效。
代持股权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后可以出售,名义股东将其代持股权私自处分的,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但是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确认有效的,实际出资人只能追究代持人赔偿责任。
拆迁安置房的具体面积,要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拆迁政策了,如果说是一平方还一平方,那你原来有多少平方,就补偿你多少平方。如果房屋建后没有相应平方的套房,那你可以找开发商谈、通常可以按优惠价格处理给你的多的平方
你好,不属于你姐的个人财产,但是存在被她使用和转移的风险,建议协商处理。还有什么问题吗,也可以联系我。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居委会无权直接指定候选人,否则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