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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不扶”问题的源头,轰动全国的“彭宇案”真相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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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不扶”问题的源头,轰动全国的“彭宇案”真相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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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不扶”问题的源头,轰动全国的“彭宇案”真相被披露

 

也许,你还记得。

2011年,2岁女童小悦悦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连续被两车碾压,短短几分钟内,路过的18人都视而不见,最终因伤势过重离世。

2017年,一女子过马路时被出租车撞倒,躺在马路上无法动弹,路过行人和车辆无人停下查看或施救,导致女子遭遇二次碾压身亡。

 

每当这些悲剧发生,当“扶不扶”问题出现在新闻版面上时,“彭宇案”都会再次纳入公众讨论的范畴。

 

案情回顾:

2006年11月20日上午,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买完菜准备回家,接连进站3辆公交车,徐寿兰一路小跑去往第3辆车,这时26岁的彭宇从第2辆车下来准备转车。

他感觉背部和人撞了一下,回头一看,没有人,却听到地上有呻吟声。原来是个老太太摔倒了。彭宇见状顾不上再转车,马上将徐寿兰扶起,并和随后赶到的徐寿兰儿子一起将她送往医院,留下200元医药费后就离开了。

诊断结果出来后,徐寿兰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自己,要求彭宇赔偿巨额医疗费,这一要求遭到彭宇的拒绝,双方调解无效,徐寿兰一纸诉状送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彭宇将其撞伤致残,并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疾损害赔偿等共13.6万元。

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认定原、被告相撞的事实,但诉讼双方均不具有过错。按照责任公平分担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案情结果:

南京中院二审开庭前,彭宇却与徐寿兰达成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披露案件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

本案撤诉,一审判决不再生效。

 

本案的三大焦点:

一、被媒体误导的大众舆论

徐寿兰老太被撞后曾声称家里条件很好,自己和老伴都有退休工资和医保,儿子是警察,医药费完全不是问题,只是想讨个公道;

但她这番声明非但于案情无补,反倒因儿子的警察身份,在提交证据环节遭人诟病。

 

比起“撞人应该赔偿”的常识,“好心救人反被诬陷”更能吸引大众眼球。大众总是习惯于同情弱者,期待“完美受害者”,而徐老太身上的种种疑点难免让人怀疑是“倚老卖老”的老赖,反而同情“见义勇为”的彭宇。

 

在媒体不知真相地煽风点火下,大众情绪被煽动起来,一边倒地支持彭宇,网暴徐老太,最终使案件变成道德滑坡的标志事件。

 

然而结果真的是这样吗?

 

二、满盘皆输的结局

首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然而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彭宇为何选择和解并承担1万元赔偿款,徐老太为何愿意就此“息事宁人”,不免引起各种猜测。

其次,双方当事人结局悲苦。原告徐寿兰因“诬告好人”的舆论影响饱受网友辱骂和媒体骚扰,不得不多次搬家,在疾病折磨和身心煎熬中于2010年去世,年仅68岁。

被告彭宇在成为“名人”后工作和生活都被打乱,最终选择离开南京,隐姓埋名,从此再无消息。

再次,主审法官王浩因一句惊天质问“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遭到群嘲,挑战基本伦理道德,先是被停职审查,后被调到离街道办还有3公里远的挹江门司法所,堂堂法学硕士沦落为偏僻基层的办事员,大好前程毁于一旦。

最后,正如文章开头所提及的两条新闻,彭宇案的负面社会影响不可估量。做好事没好报的剧情,让人们路遇不平时纷纷选择视而不见,陌生人的冷漠不予施救一次次让这个社会坠入冰窟。

作为公众的一员,我们也在面对老人倒地时经历思想斗争最后依旧选择“明哲保身”,我们在道德面前做了一回小人。

 

三、真相姗姗来迟,教训异常深刻

最终,最高法院终于发声:彭宇确实撞了徐老太太。当年鼓楼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并无不妥,事实并非如大众所认知的那样,仅因出手相救被判赔偿。

而彭宇自己也在多年后承认了这一事实。

 

我们能吸取什么经验呢?

1、舆论是把双刃剑。

舆论能够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弱小者发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样,舆论也能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制造情绪对立,甚至催生网络暴力。

徐老太生前不断被陌生人网暴羞辱,没几年就含恨离世,就连法官王浩也逃不脱被谩骂的命运,一句话把他钉死在耻辱柱上。这些,都是舆论的作用。

2、法律离民众还是太远。

最高法院引用司法条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徐老太主张是彭宇撞了人,那么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否则彭宇不承担责任。然而这个法律条文没能更早地让更多人知道,否则悲剧也不会一再重演。

3、信息公开透明,才是杜绝谣言的最好方式。

双方提出上诉后,南京市中院重新启动调查,并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找到事发当日双方填写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其中的“报警内容”一栏详细记录了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是促成双方和解的重要原因。

然而,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和司法机关对案件信息的保密,使得公众的认知停留在媒体宣扬的“做好事被讹”的印象上,使得这一起民事诉讼案承担了太多道德审判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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