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上水管漏水责任属于谁,要确认主管道漏水原因,责任划分如下:
1、如果因装修造成漏水,就是装修公司责任;
2、如果不是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业责任,此时如果没有过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追责;
3、如果过了保修期,只能物业自行赔偿。如果楼上的水管漏水是人为损坏的,这个责任可以追究到楼上的业主,我们可以前往楼上与业主沟通是否给出解决方案,解决费用以及楼下所损耗费用的一些经济赔偿,也是该由楼上负责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小区业主上水管漏水处于保修期内是开发商的责任,超出保修期、物业没有尽到监管职责且水管属于共有部位的是物业的责任。由于业主过错导致上水管漏水的,是业主的责任。
卫生间楼上漏水属于谁的责任要根据漏水的时间和原因而定,如果是发生在交付房屋五年后,开发商是不负责的,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处理;如果是因为楼上住户的原因,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处理。 一、楼上的卫生间漏水谁负责 楼上的卫生间漏水谁负责要看漏水的时间和漏水的原因而定。 1.卫生间楼上漏水的情况,如果是发生在房屋交付使用五年之后,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负责的,而物业
房子过了保修期找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维修,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核同意使用。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
要看是什么阳台,如果是公共阳台归物业管,自己的阳台是属于个人管,物业是没有责任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您好,请问房屋墙壁内的自来水上水管漏水应该由谁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建议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给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涉及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
您好,我是北京中盈律师事务所的张容溶律师,针对您说的问题,我的建议是您可以与物业协商处理。如有未解答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或点击我的头像进一步咨询。具体如何操作您可以来北京市西城区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当面进行咨询。
楼房主管道漏水由主管道管理者负责。管道属于公共设施,如果是由于业主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主管道漏水,那么就要由业主来负责维修,如果是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以内,由开发商负责,在质保期以外,由小区物业负责。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
小区是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周围的生活必备设施都很全面,在小区未建筑完成时,每个地区的功能都不一样,有明确的划分,像公共区域、绿化区域小区内都必须有的,那么小区的红线内区域属于谁的?以下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小区的红线内区域属于谁的 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面积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
小区业主违章搭建物业不管有责任。物业一经发现业主违章搭建的行为,应当立刻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业主拒不改正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
一、楼层中间的下水管道漏水属于谁负责 楼层中间的下水管道漏水属于谁负责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楼板间的管道漏水责任划分,要根据是否进行过拆改、是否在保修期内、是否是属于楼体的公共设施等情况来综合考察,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情况: 1.渗水管道属于楼体公共设施且在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期内。 渗水的管道属于楼体的公共管道,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渗漏,
楼上下水道漏水,如果是对楼下造成损伤,楼上住户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下水道质量问题或是安装不当,那应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
一、我住楼上楼下水管漏水该谁维修 (一)房屋内所有管道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都应该找房屋建筑单位或开发商进行维修。也就是谁卖给你的房子谁负责。 (二)主管道以及共用管道的维修。根据《物业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应该找物业部门进行维修。不过现在的物业单位情况也比较复杂,如果他们没有这笔维修资金的话,还需要筹集,只有协商处理了。不像以前的房屋管理单位都专门计提有房屋维修费用可以专款专用。
三招“辨”停车位产权 一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
一、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谁1、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使用权。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能转让,而土地之上的房屋实行房随地走的原则,即土地不能转让的情况下,房子也不享有转让的权利。只要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并且没有其他宅基地的,应当享有宅基地使用权。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
保修期内建设方负责(装修时没改变管道情况下),否则根据法院“上管下”的判例该楼上负责。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要求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限定的该工程的合法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小区业主跟物业纠纷找谁解决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2、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停车位从车主把车开进小区,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小区停车位,小区地面上的停车位和小区绿化,以及楼房下面的架空层都是属于小区整个业主的,因为这些都算在业主房子公摊面积里面的,都是花过钱的,除了小区业主以外,物业是没有使用和支配权的。地下停车位属于是人防工程,这一点可没有乱说,我们的业委会人员特意到市人防办了解,开发商和物业是不是有权利买卖停车位,人防办人员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