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欠工资打欠条是合法的吗
1、公司拖欠工资打欠条的行为是否合法,与单位在打欠条之前,是否与职员协商一致有关,若协商过、且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公司不发工资打欠条是可以的。
2、需要说明的是,一旦出具了欠条,双方之间关于拖欠工资的法律关系就变了,本来是劳动关系,出了欠条之后就变为普通的欠款法律关系了,员工可以持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
3、拖欠工资尽量不要写欠条,后期维权很麻烦,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要加付赔偿金。
4、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欠工人工资欠条格式
1、欠条
今______公司拖欠__(身份证号:__)
拖欠工资合计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写:__)。定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结清。因此欠条引起的法律诉讼,一切诉讼费、律师费等为了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均由欠款人承担。
特立此据
欠款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通常情形下,公司在招聘职员之后需要按时、足额的向职员下发工资。职员如果遇到单位不发工资,或者发放的工资数额低于自己应得的数额,那么职员可以选择投诉单位,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工资下发事宜,然后让其书写一份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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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且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处罚,并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
你好,是一直都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吗?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呢?工资拖欠工资是可以要求支付的,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并赔偿社保损失。如果要维权的话是需要经过劳动仲裁的,具体证据材料的收集和程序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来电详询。
法律分析:不合法。公司可以通过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职工的业绩进行监督的,但由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制度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商议,包括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如果职工有异议,可提出就制度与公司协商的(劳动合同发是这样规定的)老板没按正常的规章制度(考核)流程做.就扣除绩效公司是违法的,可以仲裁或申请支付令讨回。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试用期内辞职,公司要扣劳动者工资20%是不合理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者也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关于公司拖欠工资打欠条要怎么打,这个需要你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欠条内容: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
如果劳动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医院要求护士实行半年的试用期是合法的;如果订立的是三年以下劳动期限的合同,是违法的。
1、12345一般不能解决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
是有用的。公司拖欠工资一个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发放给劳动者的是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
1、12345一般不能解决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
公司要半年后才给交社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合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
1、12345一般不能解决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
一、公司随意更改劳动合同是不是合法的1、公司随意地更改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更改劳动合同一般要经公司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且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一方随意地进行变更,不会产生变更的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
绩效考核时因劳动者不达标而扣工资是合法的,但是扣除的数额也必须合理。当劳动者按单位的规定完成绩效任务时,单位需要向其发放绩效工资;没按规定完成的,可以合理地扣除部分绩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法律分析: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漏打卡扣工资不合法。员工正常出勤了,忘记打卡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公司只能按照规章制度算违纪处理,不能扣工资。漏打卡扣工资属于变相减少劳动者报酬,属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去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劳动者工资企业应该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扣减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漏打卡扣工资不合法。员工正常出勤了,忘记打卡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公司只能按照规章制度算违纪处理,不能扣工资。漏打卡扣工资属于变相减少劳动者报酬,属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去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劳动者工资企业应该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扣减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工龄工资只是稳定员工的激励办法。但是企业不能取消员工的工作年数。公司突然取消发放工龄工资,这是一种变相苛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工作,用人单位半年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离职时,只要用人单位是按照社保缴纳的比例扣除劳动者半年应当缴纳社保的那部分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