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消费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具体例题:
例1:B企业将一批原材料委托外单位代加工H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本月成本差异率为1%。
B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用10000元,支付应交纳的消费税5842元和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1700元。
加工完毕,验收入库。该产品计划成本为115000元。(H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1、领用加工物资时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101000(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100000(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1000
2、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5842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17542
3、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11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11000
材料成本差异4000
例2:B企业将一批原材料委托外单位代加工H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本月成本差异率为1%。
B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用10000元,支付应交纳的消费税5842元和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1700元。
加工完毕,验收入库。该产品计划成本为115000元。(H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1、领用加工物资时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101000(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100000(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1000
2、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委托加工物资1584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17542
3、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115000
材料成本差异1842
贷:委托加工物资116842。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如果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情况,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如何进行
这种无偿划转资产在税法上到底要缴纳哪些税?新会计准则未对无偿划转的业务性质和财务确认做出认定。实务中倾向于将无偿划转理解为追加或减少投资。为了方便操作,投资优先以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体现,这样不用做工商变更。即对于划入方而言,同时增加资产和资本公积;对于划出方而言,同时减少资产和资本公积。无偿划转资产通常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种的处理。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偿
一、税法上对增值税收入的时限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确定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交纳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作为奖励,但未具体规定资金的专项用途。税务处理(一)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
一、会计上尚未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以典型的网购为例,消费者张三通过网上下单向B公司购买A品牌数码相机,A品牌数码相机的含税销售价格为2340.00元,成本为1500.00元,该商品附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B公司按照订单于2012年11月5日发货,张三于11月7日收到商品A并验收。张三于11月13日向B公司提出退货,经协商,达成退货协议。B公司按照订单于2013年11月5日发货时,会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纳税人生产或购入在货物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使用期限的货物,超过有效(保质)期无法进行正常销售,需作销毁处理的,可视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损失,不纳入非正常损失的界定范围,则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税务稽查建议:正常企业没有2-3年没有出现过期的月饼,应该加强稽查力度,保
一、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首先明确的是,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借款费用的处理与其他企业相比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2001年颁布的《借款费用》准则也明确声明了“该准则不涉及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所以,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至今没有相关准则为依据。而按照199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
(一)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所谓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是指,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都在分公司核算,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而不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分公司以工程项目的存续为生命周期,在账务上,与总公司的款项往来属于“内部往来”,分公司对项目的核算制度要求与总
委托加工消费税税额=(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对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消费税出口退税在政策上分为三种: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后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的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实际出口的数量免征消费税,但不退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不免税也不退税。根
医保卡里面的钱要取出来,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也可以凭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一般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出来的,只有参保人死亡,或者参保人移民,或者参保人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
先抵押后查封的房产如何处理处理先抵押后查封的房产如下:抵押权人应当及时主张抵押权,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可以采取查封措施,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清偿其余债权。先抵押后查封的房产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应该这样处理:1、对于认为需要被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2、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等,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3、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
罢工其实只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公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的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罢工,用人单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民事诉讼中的犯罪,如果是公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并将相关材料和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如果是自诉案件,且当事人没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继续审理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