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张先生被江某驾驶的运货大卡车撞伤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司机江某负全部责任。经协商,江某赔偿了张先生医疗费、营养费、护理兼、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8000元。
在事故发生前,张先生已向其保险公司投保了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此,张先生咨询,他获得了江某的赔偿后,是否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万元的保险金。
具体分析:张先生能否申请保险金的赔付,在法律上涉及到了请求权的竞合问题。张先生被江某驾驶的运货大卡车撞伤而住院治疗,张先生与江某之间形成了侵权行为之债,张先生由此获得了向江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
同时,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张先生因撞伤住院治疗,也具有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同一事实符合两个法律规范的赔偿要件,从而产生了请求权竞合的问题。请求权竞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因其形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请求权择一行使;
二是请求权合并行使;三是请求权分别行使。在财产保险中,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理赔时最明显的原则之一。根据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所受到的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的利益。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就不能再向第三者索赔,而应当将向第三者的索赔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但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和健康是难以用价值来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险合同的理赔一般不适用补偿原则。人身保险可以重复投保,也允许得到多份保险金。
并且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并不影响其再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反之亦是如此。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旦发生请求权的竞合,请求权应当可以分别行使。
张先生投保的是人身保险中的健康类保险,医疗健康保险的理赔属人身保险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因为医疗保险的理赔与财产保险一样,也适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获得的赔付一般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不过,一旦发生请求权的竞合,根据有关规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请求权一般也可以分别行使。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1998]63号文件《关于医疗费用重复给付问题的答复》规定:“如果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中没有关于‘被保险人由于遭受第三者伤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不负给付医疗费’之约定,保险人应负给付医疗费的责任”。
因此,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如果张先生在发生车祸前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了1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那么,即使张先生已经从第三者手中获得了损害赔偿金,除非保险条款中有相反的规定,否则,并不影响张先生再向保险公司申请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该医疗保险金的数额应在1万元保额内按张先生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至于误工费、交通费等并不属于医疗费用的范围,因此,这部分费用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车祸私了后报保险不算骗保。双方私了后,赔偿义务一方可以向自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受害方已经得到赔偿,再次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在没有肇事方配合下是没法理赔的。事先详细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然后再决定是否私了,否则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不认可当事人的私了协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
车祸受伤医保报销医疗费后还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吗实际中,受害人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保报销医疗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主张保险理赔,其实并无明确统一的做法。不过,实践中,对于受害人已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仍应赔偿。理由是,报销的部分是当事人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权人索赔,而且也未加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按以下进行反驳:1、医保报销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向保险公司索赔,可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
伤者主动辞职就没有工龄工资,如果是被公司辞退的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龄工资。工伤赔偿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
工亡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尚无明确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就此问题请示最高人民法院,该分院的倾向性意见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规定的精神,受害人从事故方(第三人)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最高人民法
保险赔偿后还是可以起诉肇事车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保险赔偿了,最后的结果就是法院不支持请求。
肇事车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如果不属于免责条件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法律明确规定,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时候,属于被保险人这一方的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先进行赔偿。
一、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偿后还可以告肇事方吗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偿后还可以起诉肇事方,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
2005年12月22日,史某与**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史某为车辆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和两项附加保险。保险合同条款中有“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规定。 2006年8月12日,史某驾驶该车与另一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后经房山交通支队认定,史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史某在30%的比例内负担了车损,并实际给付122
一、仲裁后可以提起诉讼吗 1、仲裁裁决后可以提起起诉,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仲裁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此时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并且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此时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不会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
自家车相撞,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可以直接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就会涉及到赔偿,这也是大多数人最关心的问题,赔偿往往都会涉及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只有判决书生效后,保险公司才会赔偿。或者投保方,按照保险公司自己的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特别能!一个咨询量非常大的问题是:单位没有交社保、公积金或者是没有按照全额工资交社保、公积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1、最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明确: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自此,全国的劳动争议案件针对社会保险金的案件都趋于统一,有关社会保险案件均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能提起劳动仲裁。2、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金
今天开庭的一个案子,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我代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加庭审,庭审中原告主张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受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但是其相关的票据却非常杂乱,既有三甲医院的票据、诊断证明,又有好几家私人诊所的票据,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后,原告去了多家医院就诊,费用不多,总共七千多块钱。 我认真审查了原告的证据后发现,被告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去了三甲医院就诊,因其属于腰椎
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专业分析:工伤伤残职工,根据伤残等级决定是不是可以上班。1、工伤一到四级,或者工伤五到六级,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离开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2、工伤七到十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愈之后继续上班。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领取工伤保险赔偿后,可以回原单位上班。但是,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回原单位上班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双方同意,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约定仲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2、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包括首次开庭时)提出异议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提出异议,则仲裁视为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3、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需要规范。如:
法律分析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还可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工伤,找不到第三人获得第三人拒赔的,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