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伤医保报销医疗费后还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实际中,受害人车祸受伤后,已经用医保报销医疗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主张保险理赔,其实并无明确统一的做法。不过,实践中,对于受害人已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理由是,报销的部分是当事人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权人索赔,而且也未加重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按以下进行反驳:
1、医保报销的医疗费是受害人基于保险合同关系所享有的权益,与车辆保险赔偿两者性质不同,相互不可代替。
2、原则上,谁投保谁受益是理所当然。
3、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所以,人身保险具有叠加性,保险公司理赔后并不获得代位求偿权,因此对于已报销的医疗费,仍可要求被告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实践中,交通事故受害人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后,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对受害人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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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介绍:张先生被江某驾驶的运货大卡车撞伤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司机江某负全部责任。经协商,江某赔偿了张先生医疗费、营养费、护理兼、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8000元。在事故发生前,张先生已向其保险公司投保了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此,张先生咨询,他获得了江某的赔偿后,是否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万元的保险金。具体分析:张先生能否申请保险金的赔付,在法律上涉及到了请求权的竞合
车祸私了后报保险不算骗保。双方私了后,赔偿义务一方可以向自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受害方已经得到赔偿,再次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在没有肇事方配合下是没法理赔的。事先详细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然后再决定是否私了,否则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不认可当事人的私了协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
医保补缴后能否报销需要根据补缴的时间来决定,医保如果是中断3个月之内补缴的,次月可以报销;如果中断3个月以上的,要在重新续交6个月以后才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
学生住院后医保报销了学校也是能报的。但是报销的是医保没有报销的部分,对于医保已经报销的部分,学生险不能进行重复报销。一般学生医疗保险会在出院结账时,自动划扣,学生险则需要家长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出险报案,出院后携带所需单据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报销即可。
医疗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发生住院时,则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当地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本人不能来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社保、医保停交后,医保卡里的余额还能进行使用。医疗保险停缴三个月以内的,可以申请补缴,补齐费用之后可以在次月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若在三个月及以上的,不能申请补缴,在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享受相应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
开车出行难免磕磕碰碰,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当事人会选择将事故私了。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私了”后,仍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私下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影响当事人报保险要求理赔,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投保凭证等。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
开车出行难免磕磕碰碰,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当事人会选择将事故私了。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私了”后,仍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私下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影响当事人报保险要求理赔,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投保凭证等。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
今天开庭的一个案子,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我代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加庭审,庭审中原告主张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受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但是其相关的票据却非常杂乱,既有三甲医院的票据、诊断证明,又有好几家私人诊所的票据,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后,原告去了多家医院就诊,费用不多,总共七千多块钱。 我认真审查了原告的证据后发现,被告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去了三甲医院就诊,因其属于腰椎
1、不能。2、信息不在网上披露,但公司无论注销与否,其相关的企业信息会一直保存在工商局。但是公司一旦注销,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会将该公司的资料存档,若去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工作人员只能告诉您,该公司已经注销,不会提供详细信息。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
社会医疗保险事关公共利益,侵权人和被侵权人都不能从中获取额外的利益。《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依此规定,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发挥其救助功能之后,即取得了向侵权人的追偿权。 处理医保支付医疗费的侵权案件,应明确两
医保断交了住院提出不能报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交的,一般在三个月后方可使用;职工医保进行补交的,一般在六个月后方可使用。
法律分析医保断交了住院不一定能报销,因为如果医保中断了,就会停止报销的资格。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如果断交三个月以上,就会中断报销资格,此时即便个人账户里面和单位账户里面有余额,也不能正常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
医保断交,医保卡里有余额可以继续买药,但是看病无法报销。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
医保断交,医保卡里有余额可以继续买药,但是看病无法报销。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报销金额如下:“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
高血压能不能走医保报销呢,如能可如何办理呢高血压是可以走医保报销的。办理高血压慢病医保,要到三甲或以上医院挂心血管内科做相关检查,证实有高血压后医生会出具高血压病历证明和开出一个月处方降压药。拿到证明后到医保局或者与医保局挂钩的相关银行办理手续即可。高血压能不能走医保报销呢,如能可如何办理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
医保没钱了,是可以走医保的。医保报销用到的是统筹账户里的金额进行报销的,医保卡的钱来自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无关。医保是基础的社会福利,主要是用于去医院看病治疗、买药等医疗行为,针对由此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劳动者能够依法主张下列工伤赔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