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司法鉴定结论不一致,法院如何认定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有问题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两份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均具备合法的鉴定资质,鉴定的程序合法,鉴定的内容也完备。但是鉴定意见却完全不同,那么哪一份鉴定意见书证明力更高,法院应该采信哪一份鉴定意见书呢?
关于鉴定意见之间的效力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也仅仅对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鉴定机构的设置,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的运行管理制度作出规定,但是对各个鉴定机构之间的关系,鉴定机构鉴定的地域范围,以及鉴定意见的效力等级,未做规定。
在庭审中经常会出现不同的鉴定意见的情现象,法官认定的时候往往是根据案件的案情,以及经验对鉴定意见书作出认定。主要考虑有以下几点:
1、鉴定意见书的来源,是不是由法院委托的,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优先于其他来源的鉴定意见。主要原因有,目前鉴定意见的来源主要有,自行委托鉴定、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法院委托鉴定,自行委托鉴定和交警部门委托鉴定的一般称为鉴定意见书而非司法鉴定意见书,而且其在鉴定机构的选择通常也没有征得被告方的同意,被告方往往以不知道、单方委托,不公正,鉴定机构偏向委托人作出有利于委托的人鉴定意见为由,不认可这些鉴定意见。
因此其在证明力上较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较低,法院委托鉴定通常需要征询双方的意见,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通常采取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并且会形成笔录,记录在卷,程序上公开公正,双方当事人均较为信服。
2、鉴定资质较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效力优先于其他鉴定意见。因为,尽管鉴定机构没有等级效力之分,但是鉴定机构的鉴定设备,鉴定技术,鉴定人的鉴定经验往往较之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更能反映事情的原貌。
3、鉴定意见书详实、客观、鉴定意见理由充分的优先其他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是鉴定人对该专业领域的专门问题向司法机关提供的结论意见,是鉴定人在观察、检验、分析等科学技术活动上得出的主观结论,是一种意见证据。
是否采纳该鉴定意见,鉴定人对送检材料的充分了解,检验过程科学合理、先进,分析意见充分详细,那么该鉴定意见则更能说服法官采信该意见。
对于你提出的“两份司法鉴定结论不一致,法院如何认定”问题,司法鉴定两份结论不一样的话,那么就看是不是法院委托的,哟啊汗死不是的话,那么就选择另一个司法鉴定结果,要是一样的,以鉴定资质高的为准。
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司法鉴定对方不同意:对方不同意可以要求鉴定人员到庭接受质证,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重要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
最高人民法院:未经登记并非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公司及各股东内部确认股东身份和持股份额的约定合法有效提示: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只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才能取得股东身份及股权份额,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与公司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对公司外部而言,公司的股权应当以对外公示的工商登记为准;而在公司内部,有关隐名股东身份及持股份额之约定等属于公司与实际出资人或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的合意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于1955年3月30日出生,1970年11月份其应征入伍,1977年复员后被分配到沈阳市某拖拉机厂上班。1984年,原告调入被告处工作,任电工。2003年2月,原告离岗回家休养。被告继续为原告发工资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至2014年12月份。原、被告因退休事宜产生纠纷,原告于2015年5月12日以被告辽宁某饭店为被申请人,向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该委员会以“申请人
不服司法鉴定结论提起诉讼不具可诉性被法院裁定驳回人民法院报讯(记者王鑫通讯员冯雪)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将所辖金牛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所作鉴定不服而起诉该鉴定结论无效案确定为示范性案例。该案金牛法院一审认为此诉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当地一投资公司与该市一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
当然没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上这两份合同不是同一份合同。
在合同双方缔约过程中,对于内容一致的一式两份的合同,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两份合同出现内容不一致的,则需要对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或内容进行解释,从而判定哪份合同条款或内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作解释时,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和合同的通常用语以及合同上下文来进行判断。当双方就合同解释无法协商一致时,起诉至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如果两份合同签订时间有先后顺序,
1、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得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经申请并做出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如果对方有异议,并有一定理由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2、但如果双方都没有委托鉴定,在诉讼中,一般应当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妥。
上班被人打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方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一般可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的,职工本人或者单位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司法鉴定机构,一般都是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那么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怎么办 (一)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当事人若对司法鉴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推翻该鉴定结论。1、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3、搜集鉴定主体不合法或者鉴定程序不合法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
两次口供不一样,应该结合其他证据,判断哪一次是真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15918794024(微信同号)招志南律师温馨提示:如发生借贷经济纠纷,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借贷纠纷相关法律知识:一、事实简述出借人:甲(本案原告)借款人:乙(本案被告)第三人:丙我方在本起案件中代理出借人甲方和第三人丙方,也即本案原告。借款人乙为了使用资金,欲向丙借款450000元,而丙身
如果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必须在住院期间进行,有的出院就晚了,比如脑震荡。如果评估残疾程度,则无需出院即可进行,例如截肢。但如果骨折有内固定,则必须等内固定取出后三个月,即出院后才能进行司法鉴定。【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所述情况下的鉴定报告,如果相对方提出异议,一般情况法院会组织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推翻司法鉴定的方法: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
一般是以借条写明的金额为准的,除非你能够有其他的证据推翻借条的约定金额,能够证明你们之间的实际借贷金额是多少。当然,如果借条金额巨大,而且借条金额和银行转账记录的金额差距过大,也会按照实际借贷金额确定,而不是按照借条约定的金额。比如借条约定借贷金额是100万,银行转账记录只是记录有10万,其余90万没有银行转账记录,那债权人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90万已经进行转移交付的证据。
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一、司法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 法院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九种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规定指出,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
1、一个人可以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一个人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