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以工时不够取消年休假合法吗
1.劳动者休工时不够,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就合法: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
②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二、离职时当年度没有休完的年假怎么算
对于可休年假的时候没休的,员工们并不会给公司白干活的。若是像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年假逾期未休则作废这种明显剥夺员工年假的,这是一种无效的规定,实际中不能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就推定劳动者逾期未休就视为其放弃年休假权利,对于遇到这种情况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工资。
其实,要想员工放弃休年假,是只有在劳动者以积极的明示的方式表示其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才能判定劳动者做出了放弃年休假权利的意思表示,仅仅根据员工手册的该规定是不能证明的。
特别需要注意地是,在员工离职时,尚有年假未休完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在辞职期间,做好工作交接安排后,可申请休完年假。
2、如不须补休年假的,可将未休年假折成薪金予以补偿。根据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含原工资)支付应休年假工作日的工资报酬。
但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并且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公司以员工工时未达到要求而取消年假的,一般民违法行为。但属于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等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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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法,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但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单位无权不批年休假。根据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1、带薪年休假时间: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从达到规定年限的下月起享受) 。2、其中,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调入的人员以及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转业(复原
根据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
实践中需注意,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存在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在适用经济补偿时应当分段适用,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计算无封顶限制,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才适用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新规定。
一、用人单位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合法吗 用人单位职工转到劳务派遣公司不合法的,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与本单位签合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社保是可以转为公司社保的,只要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员工买社保。这时候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给灵活就业人员一张《转移单》,然后灵活就业人员将转移单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会从入职起就给员工办理续保手续,关系转入单位以后,就会按公司社保参保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者完成了绩效任务,则单位因劳动者旷工去扣绩效奖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按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
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时法律上赋予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法律上赋予劳动者的权利。那么,单位没签劳动合同 交保险合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没签劳动合同 交保险合法吗 即使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
法律分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就可以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个途径办理,肯定是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般不会现金赔偿。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如果单位不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举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居间费用属于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按次扣除20%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劳务报酬所得;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5000万20%1000万,5000万的
不合法,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百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回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答除的其他费用。一、公司绩效考核的技巧有哪些实行绩效考核体制之前,应先对
1、用人单位将合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其实质是变更劳动合同,须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就构成违法行为。2、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作为劳动者的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要求单位纠正这种错误做法;【2】向当地工会反映,请求通过工会维护自身权益;【3】积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在单位干满三十年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可以退休。例如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或者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
公安以公司不合法,要求员工退还绩效工资不合法,派出所不是劳动纠纷的受理部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的归口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限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外国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资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虚构、变造、转让、有意损毁或者违法扣押护照。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解决案件需要,能够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限定的国家机关能够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但是,如果你是国有公
无薪放假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停工或者放假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其劳动报酬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停工津贴。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