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返还原物纠纷|女儿拿走父亲养老金,我所律师代理成功追回。

问题描述

返还原物纠纷|女儿拿走父亲养老金,我所律师代理成功追回。
1个回答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徐某自2009年偏瘫,四子女采用轮流照顾、雇佣保姆等多种方式赡养老人。2016年3月25日,被告徐小某辞退了保姆,提出以每月两千工资、包吃包住的形式,自己担任保姆照顾原告,工资和吃住费用由原告支付。

2017年上半年,被告经常长时间外出游玩,七八个小时把原留置在家,经原告其他子女批评后,以身体不适为由,于6月9日辞去保姆工作,同时带走养老金存折。

6月12日被告不经原告及原告其他子女同意,一天内取走原告存款余额11900元,仅余43元。6月14日归还存折时,又存入500元,故其侵占原告资金11400元。

被告担任保姆期间,每月按时取走其所要求的两千工资,有取款记录可查。经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律师代理

   被告徐小某未经原告徐某同意擅自将原告银行卡内余额11400元取出,该行为属于无权占有。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原告徐某要求无权占有人被告徐云丽返还原物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 符合法律规定。再结合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了被告取款证明。

法院判决被告返还11400元。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