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徐元直入职大魏公司工作,职务为JAVA工程师,当日,其填写了《员工入职履历表》,其上载明在2007-2011年,徐元直在上海信息管理专修学院取得本科学历。《员工入职履历表》中申明“我对每一个问题的回答及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同意公司获取关于我过去及目前雇主的所有信息及其他合适的资料,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员工手册等相关制度已知晓其内容,我知道歪曲这份求职申请表上任何信息都是可以无偿解聘的”。徐元直向公司提交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落款为“上海信息管理专修学院”并盖章。徐元直与公司订立了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书。自2017年3月起,徐元直的职务调整为技术部门项目经理,月工资调整为25000元。2017年5月5日,徐元直与公司再次订立了《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为2017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4日止,岗位为技术部门项目经理,……乙方(徐元直)所提供的各种与甲方(公司)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件的真实性有疑义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017年11月1日,公司向徐元直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徐元直,由于你提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国家指定的查询网站上查询不到任何信息,且你在我公司对其提出疑问后,不能做出合理的说明或解释,亦未提交任何材料证实你的真实学历,我公司认为,你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入职时的承诺,亦构成对我公司的欺诈。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八条(后补正为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徐元直于当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后徐元直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徐元直赔偿公司因劳动合同无效而造成的为徐元直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多支付工资的损失205656.45元。2018年3月12日,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3333.33元,驳回了公司的全部申请请求。徐元直认可上述裁决的结果,公司对此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诚信入职本就是劳动者入职的最基本的要求,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属采用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无效,公司解雇不用赔钱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徐元直在入职之时,其填写了员工入职履历表,为公司提供了证明其学历的上海信息管理专修学院的毕业证书,且签署了有关如实陈述的申明。因此,徐元直提供的所有关于其学习、工作履历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系公司能否录用徐元直担任相关岗位的重要考量依据。现徐元直自认其在入职之时,向公司提交的毕业证书为虚假证书,其行为显然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得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徐元直虽表示其学历并非公司录用其所考虑的因素,且其工作能力已经得到了该公司的认可并续签了劳动合同书,但法院需指出,诚信入职本就是劳动者入职的最基本的要求,徐元直本应如实向公司告知其真实的学历状况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但其并未向公司说明此情况,足见其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观过错。综上,法院对于公司提出的徐元直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采用欺诈手段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主张予以采信,法院依法确认徐元直与公司之间在2015年5月5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属于无效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鉴于此,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无效系因徐元直个人原因所致,公司因徐元直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故对公司要求无需支付徐元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诉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徐元直已经为公司实际提供了劳动,该公司应当支付徐元直劳动报酬。对于公司主张徐元直应当参照其他相同岗位的员工的待遇支付工资,要求返还其多支付的工资,法院认为,公司未能提供确实、有效的证据证明与徐元直相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数额,且徐元直已经付出了劳动,双方就相应的已经支付的劳动报酬数额并无争议,故对该公司要求徐元直返还工资的诉请,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公司要求徐元直返还为徐元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于法无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综上,一审判决:
1.确认公司与徐元直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公司无需支付徐元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3333.33元;
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徐元直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诚实信用原则是劳资双方均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二审法院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劳资双方均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徐元直在入职时向公司提交虚假的毕业证书,其行为显然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得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徐元直入职时亦签署了有关如实陈述的申明,其应当明知其欺诈行为的危害后果。徐元直在职期间,虽然双方又续签了劳动合同书,但两份劳动合同书系双方一直存续的劳动关系在书面劳动合同文本中的体现,而不能割裂开来分而治之。因此,一审法院以徐元直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由,确认徐元直与公司之间在2015年5月5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鉴于此,公司要求无需支付徐元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对此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徐元直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再审:我的能力足以满足岗位要求,劳动合同不应全部无效徐元直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理由如下:(一)两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我拥有人社部颁发的两本OSTA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社会培训学校颁发的四本证书,皆可证明我自身的技能水平可以满足公司对于java工程师的岗位需求,之后长达两年半的合作时间也验证了这一点。第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劳动合同,也是公司对我认可才会续签。劳动合同不应全部无效,劳动已经付出并且长达两年半的时间。我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直接辞退不给补偿金给我造成了损失。(二)两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由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也是错误的。高院裁定:诚信比能力重要北京高院经审查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劳资双方均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徐元直在入职之时,其填写了员工入职履历表,为公司提供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且签署了有关如实陈述的申明。但经查该毕业证书为虚假证书,徐元直的行为显然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得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两审法院以徐元直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由,确认徐元直与公司之间在2015年5月5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并无不妥。公司要求无需支付徐元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两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并结合相应证据所做判决,并无不当。徐元直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综上,北京高院裁定如下:驳回徐元直的再审申请。(当事人系化名)
这种情况父母是不可以反悔的实际上当时父母过户的时候真实的意愿是赠与协议,为了减少税收,他走的买卖的方式,当然你这种情况有个特别特殊的情况,如果父母八,90岁,法院可能也会考虑老人的情绪。
律师解答:解除权只能在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解除权消灭。判决书节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
你好,社保可以异地转接
上海结婚户口迁入政策为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的,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法律依据: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
如果因离职发生争议的,可以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的。超过仲裁时效能起诉,但是没必要。因为法院会依法受理诉讼请求,但是经审理后认为没有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是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你好我是康律师,贷款已经还清了,不存在你继续向银行还贷款,你可以向开发商偿还开发商已经替你还的贷款,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手续时应该有此约定,房子是否能保住,需要看你们未偿还的贷款数额和房子现在的价值以及应该给开发商的其他费用是多少。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保险理赔中的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单位没交社保且劳动者被辞退,如果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能得到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就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且可以要求单位及时补缴社保,否则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刚出来,只要没复吸,应该不会再强戒。但您一定要珍惜美好年华,远离毒品,拥抱世界。
当然可以,随时都可以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跟你扯合同违约金什么的,可联系律师帮你回复(帮你怼他们)
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者找到新工作的,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有新工作的,就不符合该申领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
法律分析:所得税能退而且可以退,并且退了之后对自己没有什么坏处的。只要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都可以申请退税,简单来说就是,符合退税条件的都可以申请退税。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 政策性退税
法律分析:治安拘留只要不构成犯罪的不会有案底,只会在当地有备案,而在其它的地方是查不到的,如果在五年之内不再违法的话,那么就会自动的消除;如果是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案底就会一直的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
养老金是可以补缴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断缴养老保险,可以在找到新单位后申请补缴或者未找到新单位的,以个人名义去补缴。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十五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您好!是办理结婚证吗
报警后私下和解了可以撤案。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告诉才受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法不予追诉,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对自身没有影响,如果确实没有受到人身方面的伤害,可以撤案。如果构成轻伤,应当依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双方和解的,可以对打人者从轻处罚。如果双方构成重伤的,也不能撤案,犯罪嫌
你好,建议和对方积极协商解决
员工主动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2、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