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和公司人事沟通看看什么情况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者在工伤后自己离职,如果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等程序的,还可以得到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但如果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则不能得到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
未到退休年龄就可以补
你好,单位是有义务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建议保存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欢迎你就上述问题与我进一步咨询,我会尽力为你解决。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没有补偿。但是如果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你好,建议与单位协商清楚或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不签合同补偿如下: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好,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意见】公安局辅警没有社保,单位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
你好,劳动合同到期而未及时续签,只要没有劳动合同纠纷,继续工作,视同上期劳动合同继续生效。如果在期间一方要求补签一方不愿补签的(如果继续工作的),应视为自动终止合同的表现,对劳动者而言是没有补偿的,对法人而言,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偿。如果这种情况超过前一合同所订期限的,劳动者可以在终止合同的前提下向法人提出补偿,如果继续工作的,则没有补偿。如果再订合同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保不属于劳动案件受理范围,您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单位补交,或者自己补交后起诉单位支付所补交的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您好,工伤案件一般用人单位进行举证,如果没有人作证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所以这点不用担心。准备其他证据既可以。医疗费单据等,另外需要证明是该单位的职工即可!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您补缴公积金的,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帮助您维权,
您好,不给交保险以及辞退是不合法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协调不能解决的,劳动者就需要申请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1、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3、劳动者请提交下列材料:(1)写好《劳动争议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一、带齐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存折或卡,并各复印一份复印件,社保卡、有户口本的最好也带上,然后直接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理社保养老领取手续。 一般如果是下半年生日即达到满期领取标准的,可以在上半年即6月30号前提前办理申请,一般提前一个月办理领取手续即可。 二、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所在地社会养老保险局提出退休申请; 三、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对申报人的基
退休人员如果返聘,且已经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如果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单位开始用工的,一般仍然属于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充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备案手续。有异议的,应提交村民会议审议,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自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