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没有补偿。但是如果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
关于女职工50岁退休的规定:如果女性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如果从事特殊工种,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不补缴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1,公司调整工作岗位符合客观合理性,不具有侮辱和惩罚性质,同时劳动报酬及办公地点均未变更,因此,科技公司调整岗位的行为合理合法。2,科技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制定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用工管理,张某违反科技公司管理规定,拒不上班,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因此,在张某拒绝到岗的情况下,科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1、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
同工同酬出自于《劳动法》,也就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即《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之间是要同工同酬的,但是谁属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在编人员吗?不是,在编人员不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而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调整对象,因此同工同酬指的是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之间的同工同酬。如果你的待遇与其他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待遇是一样的,那么就已经是同工同酬了。这才是正确的法律解释。
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在退休后可由工作人员按月领取。当事人可以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的待遇标准,按月领取到发完为止。但如果当事人出国定居的,则可申请一次性领取。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
法院扣工资执行步骤是先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再向银行或者用人单位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最后对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工资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
法律分析:不可以。有了编制就是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人员了,就成了城镇户口了,享受国家对城镇户口的待遇,享受单位的工资福利等,所以就不能再享受村集体的待遇了。必须本村村民才可以享受农村村民待遇,事业编制人员不可以享受村民待遇,也不再享受村里分配土地的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
【法律意见】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单位应该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
可以申请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分析:依据《劳动法》第 23 条、《劳动合同法》第 44 条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即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的规定,满足“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无权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形式一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企业单位退休和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区别有5点。一般来说,如果在国有企业等工资较高、缴费基数较高的工作岗位,跟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是差不多的。同等级的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更好。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有四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企业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采取挂账缴纳方式,退休时由财政一次划拨记实,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要是看员工是因为什么被单位辞退的。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1.只要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的,那么是否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来定的,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相反,用人单位是不能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是对劳动者有利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所以,一般,用人单位不会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
可以。如果存在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公司是可以解除与员工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无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核实单位性质后,将失信情况向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书面通报,并附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如果并不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各家单位有不同的规定,贵单位有无具体的规定,可以来电咨询,帮你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