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6年5月4日,小冯和小马签订《购房指标转让协议》,约定由小马将以其名义认购的X集团内部员工福利小区X号楼X单元X层东户商品房的购房指标转让给小冯,转让费3.8万元,由小冯向X公司实际支付房屋认购款。合同签订后,小冯向小马支付指标转让款。2016年5月7日,小马同X公司签订《X商品房认购协议》,支付认购款5万元,并于2016年8月22日向X公司支付了房屋认购款74176元。2018年7月,小马表示想要收回房屋的指标。2018年8月,XX小区开发商X公司通知业主办理正式更名手续,但是小马不配合,向小冯索要巨额转让费用,故小冯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
1、确认小冯和小马2016年5月6日签订的《商品房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2、请求法院判令小马协助小冯在X公司处办理《X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更名手续;
3、小马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审查在案证据和相关材料,详细给当事人阐明案件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关于此类单位内部组织职工购买的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应当视为单位对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扶持,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对于集资房的指标转让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
双方在签订该《购房指标转让协议》的时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小冯向小马支付了转让的费用,并如约以小马的名义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相应房款,该协议应当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小冯在购买该购房指标时,X公司未告知房屋和车位必须“捆绑销售”,故对方以此来予以抗辩无事实、法律之依据。X公司于2018年7月通知办理的更名为认购协议的更名,小马已经将该房屋的购买资格出售给小冯,根据善意履行的原则,小马应当配合X公司的要求,进行认购协议更名。
此次涉案购房资格转让受让方业主共计50多人,为集体诉讼案件,我方代理福利房资格转让的受让方,小马等原集团内部职工购房资格的转让并不涉及买卖标的房屋所涉及的具体的权利义务,与涉案商品房的出卖人X公司建立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买受人并非小马等集团内部职工,此类案件与通常房屋买卖之交易相比,其特殊性在于案涉购房的买受主体具有资格特定性,而小马等集团内部职工仅是转让了购买特定房屋的特许权利,且小马等人转让购房资格的行为并不为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禁止,故涉案购房指标资格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合法有效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甲方:XXXX 身份证:乙方:XXXXX 身份证:甲乙双方系亲属关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房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交易事实1、乙方因购房政策等原因无法以自己名义在上海购房,现委托甲方以甲方名义购买:位于上海市 区 路 房屋一套(房产证号: )。2、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该房屋的全部购房款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前言:最近陪同协助再婚家庭贷款购房,自从2021年1月22日上海颁布购房新政(沪建房管联(2021)48号)后,虽然对调控房价有一定作用但也对再婚家庭买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再婚家庭如何买房,也许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导致违约了。 1、政策解读: 根据政策解读,离异后三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应按离异前家庭名总套数计算。如何理解这句话?我们做了以下分类 1、
一、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理资料 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个人档案原始资料,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或退职人员,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或退职人员,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产权发生纠纷,先确定产权归属,建议带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及相关档案,才能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您好,没有诈骗,金钱损失,是不违法的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与开发商详细约定所购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特别要详细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所购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变小。另外,购房人还应注意,虽然《办法》对许多问题作了有利于购房人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不法开发商还是会采取各种手段,胁迫、诱使购房人与其签订不利于购房人的协议,以达到其规避《办法》不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在企业,工程师职称对退休工资一般没有影响,仅对高工倾斜,企业工程师很不赞同,2012有省份对职改之前的具有工程师职称者倾斜了一些。 在事业工程师职称对退休工资有影响,工资档次次与副高。我就是企业工程师职称,退休工资比事业,公务员 同事少一半,在职时最好评个副高。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
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
郑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办理退休档案名字与身份证不符需要证明二者是同一人,年龄不符以档案最先记载为准,一、名字不符职工办理退休,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可以分别情况处理:一、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档案各材料之间
你好,破解互联网金融行业纠纷取证难的问题,电子证据的保存就成了一个重要手段。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电子合同,签署一份规范的电子合同是对平台及投资人权益的最佳保障手段。
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费补缴暂行办法一、关于补缴对象的补充规定属于本办法补缴范围内的单位,其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至单位参保前的退休人员,在随同单位参保时适用本办法;本市已参保单位的未参保退休人员,在补办参保及退休手续时适用本办法。二、关于补缴办法的补充规定(一)原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职工和退休人员,从本市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开始至实行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或退休前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答:根据2021年9月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暂行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主张【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其中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在职人员(含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2021.1.1实施),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与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正)
一、京牌买卖/租赁协议的效力?北京小客车指标经摇号取得,不得转让。将京牌出卖/租赁给他人使用,协议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扰乱了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京牌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