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承保实务规程第一节说明和告知一、保险人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一)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
特别对责任免除事项,要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人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审核医疗费用。
(四)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五)提醒有挡风玻璃的机动车的投保人将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
摩托车、拖拉机的驾驶人要随身携带。(六)告知投保人如何查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二、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投保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应提供投保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对于续保业务,投保人需要提供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
未建立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地区,投保人不能提供机动车上年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的,保险人不给予相应的费率优惠;
建立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地区,根据信息平台记录的信息相应浮动费率。(二)要求投保人对重要事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重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3、续保前该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等影响费率水平的事项(交强险实施第一年不需要提供);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要求投保人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于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四)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核销(若标志残损只要可辨认,即可核销)。
第二节投保单填写一、保险人应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投保单,投保单至少应当载明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投保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续保前投保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等影响费率水平的事项。
二、要求投保人真实、准确填写交强险投保单的各项信息,并在投保单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三、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附贴于投保单背面。
四、保险期间的起期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日之后,保险期间开始前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五、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保险:(一)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
(二)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三)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例如:领取临时牌照的机动车,临时提车,到异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购机动车等);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保险费计算一、保险人必须按照保监会审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方案)计算、收取保险费。
1、交强险和车船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其中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2、车主在交强险到期以前需要及时续保,如果没有续保导致交强险脱保并继续上路,那么一旦被交警查到,将按照保费的2倍进行罚款。
律师观点分析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律师提示】 ①交强险是交通事故责任险、强制险(强制投保、强制承保)、人身财产损失第三者险、责任限额险。 ②交强险采取无过错先行赔偿原则、分项责任限额赔偿原则。 2.交强险是否可以拒赔 除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外,交强
交通事故责任50%时,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对方不签字在五日内交警不放车可以向交警队的领导投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报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处理相关理赔时可以不必双方都签字,但是需要警方注明事故方的具体责任。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对方不签字,交警不放车怎么办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对方不签字在五日内交警不放车可以向交警队的领导投诉。 交通事故中的对方没有权利阻止交警放车。除非是他向法院申请了保全你的肇事车辆。
一、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购买了交强险的,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自己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nbs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经常发生,报警后,交警部门要到现场查看,才能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主要责任,对方无责任,那么当事人可能要在赔偿对方受害者损失之后,还要被罚款、扣分处理,有车主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罚款在哪里交?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罚款在哪里交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你“负全部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全责一方不交医疗费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无保险的,由对方负责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赔付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观点分析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情简介:2021 年 10 月 21 日 12 时 00 分许,张某驾驶吉*/吉**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驾驶电动车的寇某发生交通事故,寇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为其所驾驶的吉*/吉**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太**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商业险”(赔偿限额 1000000 元)。交警队最终认定张某和寇某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寇某家属在与张某及太**保险公司协商赔付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对方不理赔,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以后,就需要对保险进行理赔,同时需要赔偿双方的一个损失,例如说车辆的损失和人员的损失,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理赔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理赔怎么办 1、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其限额是医疗费1万元,伤残等损失11万元,财产损失2
大家在买车的时候就会发现在所有的保险当中,交强险是被要求车主一定要购买的。除此之外,车主可以另行自行选择其他的保险。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主可以根据当时购买的险种进行不同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怎么理赔?以下将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当场处理,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由机动车方当场赔付400元(含)以内的,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载后,机动车方当事人可持《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索赔(包括2006年7月1日以前已经生效且在保险期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2、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依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由各方当事人到保险公司索赔。公安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赵XX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山东XX律师。被告:王XX,住山东省龙口市。被告:邹XX,住山东省龙口市。被告:中国A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原告赵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7709.7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100元/天*12天)、营养费1500元(50元/天*30天)、误工费15000元(100元/天*150天)、护理费9000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申请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先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报案。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之后理赔的方式: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程度分担赔偿责任。若对赔偿损害有争议,可以申请向交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理赔的。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若没有,那么就无法确定是属于谁的责任,也就无法确定赔偿主体,保险公司自然不会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走的程序是: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律师解答: 一、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现场勘查、记录、拍照以及调解取证,依据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划分事故责任,你说的你们两辆摩托车相撞,对方逆行,他可能要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以有证无证、有牌无牌来划分责任),你虽然正常行驶,可你没有保证安全车速导致此次事故发生,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你不可能一点儿责任都不承担的。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