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核心提示:
云南省蒙自市建水县知名、龙头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6亿,合同诈骗2400万元,公司法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本团队律师介入后积极沟通,先争取到了为当事人取保候审,再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再次沟通争取,获得控方认可,对当事人不起诉,作无罪处理。
案情简介: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09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普某某成立鸿辉公司,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养殖黑山羊。公司经营至2015年,普某某以扩大鸿辉公司经营规模为由,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合谋邀约他人为鸿辉公司开 发“养羊啦”平台。
2015年8月1日,“养羊啦”平台正式上线运营。以互联网养殖加电商销售模式与牧羊人进行线上联合养殖。在平台运营中,为进一步扩大资金吸收规模,鸿辉公司利用寻羊之旅,豪游迪拜,买羊送奶粉、老客户介绍新人可得新人投资额1.5%,最高300元回报,虚增羊只数量,为虚假羊只投保,自导自买自卖的火爆交易假象等手段促销,并承诺保本付息。
具体为:养殖一只育肥羊1000元年,收益14%,认养周期四个月;投资一只奶山羊6000元,年收益15.67%,认养周期六个月;
投资一棵果树1000元,年收益20%,认购周期一年,可多份认购。到期后,上述产品牧羊人既可继续领养和认购,也可以提现本息。
鸿辉公司通过百度搜索、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媒介广而告之的方式,公开在“养羊啦”平台上向全国30余个省市地区的19000余名普通大众销售羊只205713只和果树20200棵。
经鉴定:2015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12日,鸿辉公司累计吸收资金共计3994454601.62元(39亿)人民币,实际吸收19711名投资人,资金共计2183351273.82元(21亿)人民币。
至2020年12月10月12日,尚有8744名投资人本金合计554933809.52元(5亿)人民币未返还。
2017年底,在朱某某的邀约下,徐某某加入鸿辉公司任客服部经理,负责销售、投诉处理工作,为平台吸收资金、运营及后续保障起到帮助作用。
二、合同诈骗
为进一步获取利益,扩大鸿辉公司经营范围,减少高额负债对鸿辉公司的不利影响。2017年4月27日,鸿辉公司高管人员涂某某、陈某某、朱某某商量注册成立云南法曼庄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曼公司,公司股东朱某某占股30%,普光辉占股34%,陈某某占股33%,三人在未取得法曼庄园二期建设所需相关土地使用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发法曼二期房产。
2018年11月,三人商量,以员工福利房的名义,将法曼庄园二期开发作为吸收集资房款的途径,并实际认购销售。朱某某指使员工制作法曼二期宣传PPT、户型模型、户型图、鸟瞰图等宣传资料,并对公司员工及社会大众进行宣传。
2018年12月,鸿辉公司采取每套房屋根据面积大小不同,需缴纳认购金20万元或30万元,车位缴纳4万元的方式向公司部分员工及其他社会认购人员进行预售,并签订购房购房确认单,经鉴定,鸿辉公司共向41名认购人收取法曼庄园二期认购金共计人民币27265000.00元(2700万)。
2018年七月份,朱某某让徐某某为其代持其在法曼公司的股份并担任法曼公司法人,徐某某在明知公司尚未取得二期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积极组织销售人员进行法曼庄园二期的销售培训,积极组织销售人员对法曼庄园二期公开销售,并收取81名认购者。
购房认购金27265000元。
办案经过:
本案案发后徐某某被拘留,其家属通过多方打听和对比找到了本团队专门办理经济犯罪的胡主任,将初步情况向胡主任介绍后,胡主任即向家属讲解了本案两个罪名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判例、实践中处理的相关内容,并总结了徐某某涉及两个罪名可能为他出罪的关键突破口,后续需要会见他进一步了解和核实相关细节。
家属当即决定委托胡主任担任徐某某的辩护人。后主任会见了徐某某后再次确定了当时分析的辩护思路的正确,在之前的基础了补充了解了事实依据后,组织团队讨论并形成书面法律意见向建水县检察院提交并当面沟通。
拘留后的第37天,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徐某某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后公安机关继续收集了本案的大量证据,两个月后再次将本案证据及徐某某移送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足够指控徐某某构成非吸和合同诈骗。
移送后,胡主任立即前往检察院阅卷并对卷宗详细、多次研究、分析,认为仍然是证据不足。再次撰写不起诉法律意见,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深入沟通。
沟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没有再次补充,也不需要补充证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定对徐某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按照无罪处理。
至此,被拘留后37天即被取保候审释放,后续再次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获得无罪处理,当事人也未被长期羁押,过程及结果都体现出比较好的辩护效果,当事人及家属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并庆幸找到了对的律师。
办案心得:
担任法人是否必然构成犯罪?这个问题乍一看都会认为法人就是公司的老板、负责人,单位犯罪法人必然承担法律责任。一定是这样的吗?
其实并不然。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部分中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规定明确,不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指向的都是在犯罪中,而不是在单位职务中。实践中有单位负责人但不参与犯罪,有的是单位普通人员,甚至不是单位员工但实际控制公司,组织犯罪。
因此,是否承担责任,就应当看在犯罪中是否起到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或是具体实施犯罪行为且所起作用较大。
本案中,《代持股协议》、《退股协议》、被告人供述、公司员工陈述都可以印证徐某某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未起到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徐某某不是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非吸一亿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从犯要根据组织或单位共同犯罪里面起到什么作用,共同犯罪的,从犯比主犯判的轻。依据刑法规定,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
你可以详细查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手房个税按差额20%抵扣,由卖方承担。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按财产转让所得进行计算税率为20%;或者按已经成交的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的,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
租房合同到期后租客不搬走的,房东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走,或者要求其续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均拒绝的,出租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法律分析:为别人办事收钱了,办了事但没办成这不属于诈骗,将钱退回即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包含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这两类行为属于诈骗。如果收了别人的钱财并承诺一定能办成,但这事情根本没干或者没办法干成,这就涉嫌诈骗了,所收的钱财不能够去非法占有,最好如数退还,以避免民事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公司集体降薪的,可以依照如下方式维权: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
关于购买车的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的,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可以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对纠纷做出判决。
公司单方面要求降职调岗是违法的,如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催告租客缴纳租金。若是经过催告之后,对方仍然没有缴纳租金或者是搬走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只需要通知对方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
用人单位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按规定给予
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才会确定开庭时间,一般是10日以上。判多久要根据涉案金额、退赃情况、认罪悔罪表现等综合认定。
你好,你要租赁房子的话,你是需要办理这个房子租赁的登记的,这个登记是你和房东签订这个租赁的合同的约定,也是证明你有这个租赁的事实的,如果你在租赁期间出现了事故,这是证明你租赁事实的依据,否则维权就有困难的
你好,可能属于诈骗,尽快报警处理。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双方还是协商解决为好。
根据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网签是办理房屋过户的前提条件,但是网签与否并不会对房屋买卖双方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如果已经签订网签合同,而网签合同的约定与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约定不一致,一般以对外公示的网签合同为准。
短信恐吓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报警是管用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等
按解释,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修复范围。
您好,有征信问题办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