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的救济措施及法律依据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1、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2、 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及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刑事复核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如何申请复议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一、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二、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三、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四、拒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一、申请复议二、申请复核;三、向检察院投诉;四、拒绝自诉;五、到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
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2、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一、申请复议二、申请复核;三、向检察院投诉;四、拒绝自诉;五、到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一、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二、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三、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四、拒
一般刑事案件在报案后,公安机关都会进行立案侦查,如果不符合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会开具不予立案通知。那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及条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
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有:1.没有犯罪事实的;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只有当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应当立案。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定条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公安不予立案复核期限是为七天。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
一、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与义务举报犯罪,公安等机关应对公民举报犯罪的线索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认为存在犯罪事实时则应当立案。但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立案难的问题日趋严重。基于此,立法机关构建了以刑诉法为中心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程序。一、公安机关的内部救济与立案监督程序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关于建议对XXX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XX县人民检察院:XXX律师受XXX的委托和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XXX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中担任XXX的辩护人。本案现由XX县公安局侦查,该局已向贵院提请批准逮捕,而贵院正对本案进行审查批准逮捕中。辩护律师依法会见了XXX,根据XXX所述,本案基本事实是:X年X月,XXX伙同XX共同承建了来自XX的加油站项目。傅某是居间介绍人,从XXX和XX手上获
报案人报警后,公安机关在核实事件情况后会进行立案,公安机关会对没有犯罪事实的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处理。那么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如何向检察院申请复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如何向检察院申请复议 向回复你们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起诉。如果当事人到公安局报案之后,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的话会给当事人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一、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二、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
一、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执行立案或者撤案情况怎么监督1、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执行立案或者撤案情况进行监督的规定如下:(1)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2)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
一、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后怎样处理1、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按以下情形处理:(1)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2)认为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控告人、申诉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
申请人:________被申请人:____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____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复议请求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事实和理由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__]XX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