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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以单位没有提供劳动保护然后辞职,能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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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以单位没有提供劳动保护然后辞职,能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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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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