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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6岁,身体健康。我的单位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问题描述

我今年56岁,身体健康。我的单位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1个回答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之一,比如拖欠工资、不购买社保等等,则应当补偿;而如果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那就没有补偿。

2、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应当补偿;如未经协商一致且劳动者不存在违法情形而强行解除,则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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