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一审宣判后原告能否撤回起诉
文章出处:澄城法院
发布时间:2015-09-11
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我们常见的一种诉讼行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角度出发,人民法院一般均准许原告撤诉。
但在宣判后原告能否撤诉,由于现实中属小概率事件,往往被我们所忽视。有人认为,起诉权只能在一审程序中行使,相应的撤回起诉权也只能存在于一审程序中。
一审宣判后一审程序终结,原告享有的申请撤诉权也就此终结。
其实,我国民事诉讼法解释对该问题已有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解释第四百一十条规定: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一审原告在再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当事人在一审宣判后,在上诉阶段、再审审理阶段都可以行使撤诉权利。同时,与第一审程序中撤回起诉相比,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在再审程序中撤回起诉被设置了更多的限制性、制约性条件,包括
1、须经其他当事人同意
2、不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合法权益
3、撤诉后不得重新起诉。这种制度安排,应该是考虑到撤回起诉权作为当事人的处分权利之一,应该贯穿于诉讼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果当事人不愿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应当予以准许。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给他人利益带来损失与诉累,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又对当事人的撤诉权利进行了上述的制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3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同时,《民诉法解释》32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要点提示】 一审宣判后出现的证据往往都带有“新”的面孔,但这些证据是否能成为二审“新证据”需要我们认真去辨析。只有出现的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在原判所依赖事实的覆盖之内,二审才能作为“新证据”予以采纳并审查处理;否则,该证据就不属二审“新证据”,二审法院应不予采纳,也不能据此推翻原判。 【案情】 原告苟某与被告何某合伙时向陈某借款30万元。后经双方的合伙协议约定:该笔借款由何
不需要,直接在一审上诉之后,由二审做裁判。
1、离婚一审判决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2、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需要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起诉离婚。
审判决后原告上诉是可以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一审判决后原告上诉是否可以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结论:尽管对此事有争议,也有相反的判例,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大量的案例认为,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
一、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怎样处理1、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按以下情形处理:(1)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2)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八条&
一、合同履行完毕后还能否起诉违约 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和解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因为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的。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若是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以此提起诉讼。
原告撤诉后还再能起诉吗
一、驳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可以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不予受理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
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广东知明律师表示,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关于撤诉后再起诉的法律规定 《新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
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法院撤诉后能否再起诉法院撤诉后能否再起诉需要分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案件撤诉后可否重新再起诉,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
一、裁定驳回起诉后能否再次起诉1、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请求后,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并且没有民事诉讼法不予受理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
一、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审理案件。2、相关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
和解后能否再起诉一般和解之后是不能再起诉的,要是和解协议有失公平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和解协议系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合法。但是该协议是在原告未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签订的,如果不允许原告行使诉权的话将明显显失公平,但是原告不能直接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而应向法院行使撤销权之诉。当事人签订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的基本理论,认定民事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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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理论上来说,开庭审理后当庭就可以出判决书,但现实中做不到。目前一般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三个月搞定,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六个月内搞定。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