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恶势力犯罪罪犯可否假释
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罪犯,能不能假释,要看当事人是否符合假释的条件而定。如果是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依据《刑法》的规定,对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假释,要看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假释的条件而定。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申请假释,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假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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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8〕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
黑恶势力犯罪能减刑吗
你好,建议委托专业人士介入,全面了解案情,积极搜集证据;需要的话可以详细描述一下案情,帮你仔细分析一下、
一、几个人以上算黑势力1、有3人以上的固定纠集者算黑势力,纠集者是指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违法犯罪分子。仅因临时雇佣或被雇佣、利用或被利用以及受蒙蔽参与少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不应认定为恶势力成员。2、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纠集者,是指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
一、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是怎样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年1月16日 法发〔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黑势力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
一、恶势力犯罪可不可以减刑假释1、恶势力犯罪可以减刑假释。只要恶势力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刑罚已经执行了二分之一以上;或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是累犯除外。恶势力犯罪可以减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2、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
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对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如下意见:一、“软暴力”是
黑恶势力几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1、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2、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4、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5、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6、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
恶势力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从概念上统称为恶势力,但是二者又有所差别,关键区分点在于组织性特征。通常意义上来说,犯罪团伙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组织形式松散,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不固定,也没有明确的分工。而犯罪集团则是由三人以上组成,重要成员基本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实施有预谋的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犯罪团伙和犯罪集团在组织
遇到黑恶势力的恐吓的,当事人应当报警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践中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在具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
恶势力集团属于共同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一定相似性,实践中容易对两者产生混淆。 他们有相同点,但是,在法律意义上,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所以不能对二者进行混同。刑法第294条专门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设置了相应的刑罚。所以我们说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而恶势力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独立罪名,而是一种
企业法人被判刑,其名下的企业没有达到破产清算的,该企业仍然可以继续经营。除非在刑事案件的判决中,法院认定企业资产属于黑恶势力的资产,国家予以没收。否则,企业的正常运营不会受到影响。企业的债权债务按照一般的债权债务来处理,对内对外的债务纠纷和债权主张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陈有为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陈有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汪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有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2009年刑满释放后,纠集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在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境内通过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活动攫
一、黑恶势力团伙如何认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
特征: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具体表现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恶势力全部认定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犯罪组织。 网友咨询: 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
“废话不多说,尽量讲干货”系列 十一 几年的公安刑侦工作,让我知道了不少血(nao)气(zi)方(fa)刚(re)的年轻朋友,他们有时候为了义气、面子或者女朋友而跟人约架,打伤人之后被公安机关定性为“寻衅滋事”,他们的内心瞬间变得忐忑了,疑问一个接着一个,我打了人为什么不是故意伤害,而是寻衅滋事?不是涉黑涉恶的案子才定寻衅滋事吗?我会不会被扫黑除恶?等等等等。我们今天就谈一下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