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1日,王者荣入职深圳某模具厂,担任模房组组长。
2017年10月11日,王者荣主张公司在2016年、2017年在其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比公司实际在税务部门代为缴交的少,以公司多扣了个人所得税等理由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认同王者荣的解除理由,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未支持王者荣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
王者荣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审法院:公司多扣了个人所得税131元,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审法院认为,个人所得税缴纳是公民义务。作为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是其义务。王者荣主张公司在2016年、2017年在其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比公司实际在税务部门代为缴交的少。
根据王者荣提交的其本人税收完税证明,王者荣于2017年10月17日离职前公司代其缴交税款539.72元。根据王者荣提交2017年5月至8月份工资明细表和公司提交的2016年2月,2017年1月、2月份工资明细表显示,公司从王者荣的工资中代其扣缴个人所得税缴税金额与完税证明缴纳金额存在差异,且公司也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工资明细,使本院无法以此核实其代缴王者荣个税实际情况,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故本院采信王者荣的主张,公司多扣了王者荣2016年至2017年1月至9月期间个人所得税131元,应予退回。
本院认为,根据庭审查明,公司存在以个税代缴名义从王者荣工资中多扣款项少交税行为,也未做出合理解释;公司实施该行为时间较长,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8750元。
公司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公司多扣款项少交税行为,实质上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行为,一审认定正确
深圳中院认为,王者荣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公司对其从王者荣的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金额与完税证明实际缴纳税款金额相比,多扣了131元并无异议,但主张系财务少缴税务不应退还王者荣。
对此,本院认为,是否依法缴交税款属于行政管理事项,既然公司从王者荣的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金额与完税证明实际缴纳金额相比多扣了131元,公司并无提交证据证明其已替王者荣依法补缴,就应当退还王者荣,原审就此问题处理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由于公司存在以个税代缴名义从王者荣工资中多扣款项少交税行为,实质上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行为,故王者荣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公司未提交王者荣工资发放情况,原审采信王者荣关于其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数额主张判令公司应向王者荣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8750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申请再审:税款是多缴还是少缴应由国家税务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司不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理由如下:
公司的131元扣缴差额的法律性质应是国家税款,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原审法院认定公司应退还王者荣个税131元并认定公司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进而判决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认定上脱离了事实、颠倒了是非、混淆了责任。
根据工资表显示,公司在代扣环节扣减王者荣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多扣情形。法院审查的应是代扣环节是否依法扣减,只要没有多扣,扣减的就是国家税款,至于该国家税款在代缴环节是多缴还是少缴应由国家税务行政机关依法管理,通过让扣缴义务人补缴甚至罚款的方式予以纠正。
公司并未侵害王者荣合法工资权益,更非克扣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综上,原审判决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立案再审。
高院裁定:公司从工资中多扣了税款131元未退回,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行为
广东高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劳动合同纠纷。根据公司再审申请的事由来看,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公司应否向王者荣支付经济补偿金58750元。
根据原审查明事实,公司从王者荣的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金额与完税证明实际缴纳金额相比多扣了131元,公司并无提交证据证明其已替王者荣依法补缴,就应当退还王者荣,但其并没有退回。
由于公司存在以个税代缴名义从王者荣工资中多扣款项少交税行为,实质上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行为,故王者荣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高院裁定如下: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案号:(2019)粤民申1332号(当事人系化名,案情有精简)
民工工资超过5000的按照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扣税,应纳税所得额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民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标准根据具体的工资范围而定。 一、民工工资超过5000怎么扣税 民工工资超过5000按照超出金额的3%进行纳税。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5000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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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员工工资扣税标准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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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咨询:我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由于工资很低,扣了社保费后工资更低,所以我不愿意交社保,但单位每月还是从我工资中扣除应由我负担的社保费,单位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吗?深圳陈-伟律师解答:克扣工资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扣减员工工资,以及未经员工同意任意扣减员工工资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1)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你好,对于个税申报问题,纳税人在取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在规定的纳税限期内在规定的纳税地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工资税,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是工资、薪金,故名工资税。一、工资税怎么算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一
工资所得一般是本月发放上月的,而申报是在次月,举例 9月10日发放8月的工资所得,你在10月15日以前(一般个税是次月的15日前为申报截止日)申报8月的工资,交纳个税,即你9月发放的工资金额
不违法,是可以转的。个体工商户公账户的钱转入私人账户不需要交税。因为,个体工商户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不管公账户的钱如何处理,都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与是否转入个人账户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所以,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的钱可以转入个人账户。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工资扣税是怎么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说明扣税是怎么计算的工资扣税标准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8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
工资超过5000会扣税,我国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五千元。工资超过5000部分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扣税,即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超过5000扣税吗 工资超过5000扣税,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前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的部分才纳税。提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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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判刑,因为经侦民警已经告知你要将你的案件移送检察院,你目前应该是取保候审状态,你跟你们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这个并不重要,刑事案件主要看你具体做了什么,对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起到了作用,如起到作用按照当下的司法实践,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何况你还干了一段时间主管,你和公司的劳动纠纷与你实际做了哪些事情其实并没有关系。现在大量非吸公司的业务员都已经获刑,经侦部门也是从
一、克扣工资的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克扣工资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当事人陈述、同事的证言等证据。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
被拖欠、克扣工资的四种救济方法。依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其实协商是解决矛盾的首选方法,但是协商需要讲究技巧。最忌讳的是:第一,协商前没有营造一个友好的氛围。敌对的氛围不管谈什么都会谈崩;第二,语句不理性。协商忌讳攻击或者质问对方,这会让对方觉得你只会发泄和抱怨、其实对他们没有一点威胁;第三,总是抱怨为什么,没有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所谓拖欠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的付薪时间,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只要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就形成拖欠工资。2、但是,根据该补充规定,拖欠工资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上班一个月起可以要求支付两倍的工资,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2倍赔偿金,自你上班起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你的打卡记录、工资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证明你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提前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
导读:迟到扣钱,似乎是很多公司规定里的家常便饭,作为打工人一般只停留在口头上的吐槽或者忍气吞声。但是,对于类似的公司规章制度,哪些是违法的?又该如何处理呢?本期特地整理了这篇漫画,希望对大家也有所启发和帮助。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与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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