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拆迁公房的补偿大致上分为价值补偿、各类奖励和补贴。价值补偿由承租人和同住人共有,奖励和补贴也分成很多种类,具体归属还得看其名目,大致上实际居住人会多得一些,特别是搬迁奖励就是给承担搬迁义务的实际居住人的。
认定共同居住人的条件是在拆迁前在被拆房屋有户口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本市无其他福利性住房,但是还有其他例外情况也可视作同住人。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户口在拆迁房并不必然可以分得拆迁利益。
可以请求当地主管部门明示政策根据
这要看根据女方的户口,会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因为拆迁的方法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房和地得的补偿款,有的是因为拆迁户?的?头越多,给的补偿款越多。如果是按人头计算面积的情况,那就有女方的份。还有拆迁得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也有女方的份。但如果不是刚才这两种情况,只是因为房和地得的补偿,而且得到的拆迁房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没女方的份。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刘律师
你好,建议起诉变更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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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在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对其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婚前女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女方。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一般是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内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抚恤金是死者死亡后,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给予其特定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抚恤金的具体分配比例,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
张静律师解答: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儿子一人,否则视为赠与给夫妻二人,儿媳也有份。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名下房产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形式过户给儿子,但约定房款10万元,实际并未支付。后儿子儿媳离婚,儿子将房子过户给自己与前妻生的孩子。儿媳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过户回来。一审法院不支持,二审法院就支持了。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在黄儿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后,该房屋是否属于黄儿与张儿媳的夫妻共有
一、报废车辆有没有补贴 1、报废车辆有补贴。并且不同的车辆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而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
法律分析:如果女方父母明确只是将房子赠与给女儿的,那么女婿是没有份的,这是属于女方的财产。当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出租违章建筑,房主有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因为根据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
一个70年代的老军人对于“怎样给历史转业士官一个合理的补偿安置”、“我是一名2006年转业在部队服役12年,回到地方被当地政府强制性自谋职业。当地政府用这样的安置方法来对我们转业士官合理吗”这样的提问由衷的疑惑!理当提问者扪心自问才对。一、给历史转业士官一个合理的补偿安置:不管是军官、士官、义务兵,在我军退役军人安置的历史上,如果没有用人单位倒闭、改制而致非安置对象本人的原因,可以在安置三年内退回
有的,要是公婆明确指明只是给儿子的,则是没有的。
关于房子安全问题维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你想起诉原房东什么?质量保证责任?退房退款?
1、父母婚前花全款购置的房子,名字写的是你,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对房子拥有完全主权。2、你如果按照女朋友要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增加她的名字,就意味着你同意将房子的部分产权赠予给她,除非有约定,否则,将视为房子共同共有。3、产权证一经变动,女方即合法拥有了房子的部分所有权,离婚时自然有权要求分割。
1、 我认为儿媳是没份的。2、首先,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对儿子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和儿媳无关。3、其次,像这样的情况,男方父母一般会在赠予房产的时候给出书面说明,该套房产是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有。 4、 最后,现在的人对于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有车有房是结婚的标配。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买不起房子,能够全资买房的人占据极少数。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资买房,婚后依然有贷
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不一定。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是祖屋,但该祖屋一直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后宅基地证办到母亲名下。大女儿两次出资拆建,母亲也同意并将房屋过户赠与给大女儿。后拆迁分了4套房子,小女儿起诉说自己也应该有份,就被法院驳回了。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中,根据李某、李某红提交的证据显示,虽然李xx、黄xx及李某、李某红一家四人在五十年代已在杨箕村同××号房屋居住,但直至李xx死亡时,一直没有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无法自动解除,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不解除会对以后的就业单位产生影响。
孩子户口可以落在爷爷奶奶名下,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