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明确,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明确,自2010年10月1日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特别提醒:由于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改变了过去从形式上看待售后回租的行为,将资产的出售和租回视为同一项交易,因此,税务处理上不再分解为出售和租赁两笔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
但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是相对于出售方(承租方)而言的,对受让人(出租方)仍应按相关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
可见该文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此前因融资性售后回租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按《税收征管法》和本文件的规定进行退税。
2010年12月2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8号)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
特别提醒:交割的销售方,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应出具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 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
河南省某厂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生产掺兑30%以上废渣的建材产品,近三年中获得免征增值税639万余元,取得很好效益。该厂享受这一政策的程序如下。筹划利用建材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某厂是一家国有企业,现年产水泥20多万吨,主导产品为“香山牌”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上述优惠政策出台后,该厂即着手筹划利用这一税收优惠政策。1998年3月,该厂组成技术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当年4月份,即进入产品试验阶段,按照国家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121号)规定:“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因此,公司生产含氨基酸的饲料如符合上述
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条件 国务院决定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既包括小微企业也包括个人,统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按照目前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问题1、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普通发票,是否还能免税2、该小规模企业如果通过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是否还能免税3、月销售额是按年还是按每月实际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第一条规定,《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
1、蔬菜批发的企业销售蔬菜,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个体工商户零售饲料可以享受免增值税的优惠吗?如果可以怎么办理免税手续?【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一条规定,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2.混合饲料。指
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法定种类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大部分种类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称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之相对的是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
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一般是六个月、十二个月等,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需要由双方自行约定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的要求有不能危害人身安全、健康安全、应该说明使用性能、产品标准等。 一、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 产品质量法质保期限规定要根据产品的种类判断,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如下: 1、商家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按照销售价三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进行赔偿; 2、商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标准,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消费者还可按照销售价十倍索要赔偿。 产品质量问题适用诉讼时效吗 产品质量问题适用诉讼时效。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
废旧物资回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15号公告)的个人解读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第15号公告,内容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
一、二手房免征增值税条件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2、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
一、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吗这10万/月的免征额,是针对进行过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包括一般纳税人,也没有包括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人。即使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也是有条件的,包括:1. 开的是普票而不是专票,如果是专票,不管是税务代开的,还是自开的,那么下家可以抵扣了,上家也自然不能免税;2. 10万是指的不含税销售额;3. 如果是按照季度来计算
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1、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尿素产品在度内也免征增值税。【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
一、复合化肥的免征增值税范围是什么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第1020号)指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此处特指其他个人,即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可以免税。除了二手车,自然人销售哪些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呢?免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一、
一、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和税额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二、不得抵扣的范围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
1994年~2001年,全国所有的纳税人,不分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及《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的规定,固定资产售价超过原值的按6%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2002年1月1日~2004年6月30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