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5-01 颁布日期:1995-04-18 文号:铁劳[1995]5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9-05-22 颁布日期:2019-05-22 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9]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8-15 颁布日期:1991-08-15 文号:中办发[1991]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02-06 颁布日期:2001-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各项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03-28 颁布日期:1987-03-28 文号:民[1987]安字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04-02 颁布日期:1997-04-02 文号:建监[1997]6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适用取保候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
中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个人经商办企业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12-27 颁布日期:2004-12-27 文号:银监党发[2004]2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16〕2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首次就电子数据制定专门性规定,对于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必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9-27 颁布日期:1999-09-27 文号:财管字[1999]30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对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和严重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10-30 颁布日期:2001-10-30 文号:交银发[2001]7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2012-01-19 颁布日期:2012-01-19 文号:高检发[2012]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国防交通标志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9-01 颁布日期:1996-06-19 文号:[1996]交战办字第2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12-28 颁布日期:1996-12-28 文号:财清字[1996]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08-01 颁布日期:2016-07-22 文号:司发通[2016]6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具体内容如下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按摩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保障按摩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桑拿洗浴、水疗休闲、保健推拿、足部护理等提供按摩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遵守本规定。盲人医疗按摩、医疗保健活动,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按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10-20 颁布日期:1997-10-20 文号:教人厅[1997]2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3-09-30 颁布日期:2003-09-30 文号:中办发[2003]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夜班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抓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2-10-30 颁布日期:1982-10-30 文号:[82]城住字第44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