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12-28 颁布日期:1996-12-28 文号:财清字[1996]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各项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03-28 颁布日期:1987-03-28 文号:民[1987]安字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适用取保候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
中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个人经商办企业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12-27 颁布日期:2004-12-27 文号:银监党发[2004]2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8-15 颁布日期:1991-08-15 文号:中办发[1991]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对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和严重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10-30 颁布日期:2001-10-30 文号:交银发[2001]7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2-01 颁布日期:2002-01-15 文号:银发[2002]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9-27 颁布日期:1999-09-27 文号:财管字[1999]30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6-12-25 颁布日期:2006-12-25 文号:财办行[2006]3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15号公告)的个人解读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第15号公告,内容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免税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10-10 颁布日期:2000-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制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1-03-25 颁布日期:1981-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4-04 颁布日期:2007-04-04 文号:公通字[2007]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辽宁省落实私房政策两个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12-24 颁布日期:1993-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6〕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关于印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3-01 颁布日期:2012-02-16 文号:国税发[2012]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7 生效日期: 2007-01-01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 国税发[2006]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3号为加强成品油行业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将从事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的经销企业(以下简称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经销企业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推行范围:成品油经销企业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要求(一)成品油经销企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