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
A.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B.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一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国税发[1994]179号)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挂靠经营如何纳税经济活动中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挂靠经营的情况大量存在,由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挂靠经营的形式各种各样,在不同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纳税人的责任如何确认,发票的开具主体是谁,业务项目的名称应当如何填写,这些涉税实务问题应当说是较为复杂的问题。(一)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挂靠经营的含义、特点和形式方面问题1、什么是承包经营?承包经营
专业分析:孩子的户口可以跟爷爷奶奶,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户口簿、上户口的相关说明,向爷爷奶奶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管理机关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
1、易货贸易的退(免)税规定(1)易货贸易的概念。易货贸易是指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2)易货贸易的特点。易货贸易在实际做法上比较灵活,例如:在交货时间上,可以进口与出口同时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办法上,可用现汇支付,也可以通过账户记账,从账户上相互冲抵;在成交对象上,进口对象可以是一个人,而出口对象则是由进口人指定的另一个人等等。(3)易货贸易退
卖淫嫖娼一般是指异性之间通过金钱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性服务以满足对方性欲的行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
超市卖过期食品的处罚如下:1、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
结婚证名字写错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法律依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关于旷工的定义为:员工没有请假或请假还没获批准后,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行为。旷工的构成要件有:未获得公司休息休假的批准,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未到岗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24小时跟着对方,并不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没偷窥、偷拍或者威胁人身安全的,不违法,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可以报警。
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的公开:一、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也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就要事先公布,让人民了解。二、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也就是给予什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是什么要公开。【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
1、承包经营是将企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人以发包人或以自已的名义从事经营,发包人的发包收益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2、承租经营是将企业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的出租收益与租金直接相关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承租经营是指对企业的承租,承租的对象是企业而不是单项财产,企业租赁的特点是在取得财产的同时,还取得了被出租企业的某些生产经营权。3、
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象不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以及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且一般承包合同不一定存在实际标的物体。
法律分析: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的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2、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
两者的对象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是有区别的,承包经营合同当中的对象主要是经营成果,而承租经营合同的对象主要是资产,承包经营过程中,经营权人行使相关权利是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的,但在承租经营权中,承租人只需按照合同约定行使相关经营权。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1、发包人与承包人雇佣的雇员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承包人雇佣的雇员与发包人之间,并无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也不受发包人劳动规章制度的制约,不享有发包人的劳动保护、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发包人与承包人雇佣的雇员之间,没有任何关于雇佣的意思表示,雇员也不是直接向发包人提供劳动,发包人也没有向雇员直接支付劳动报酬
监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法律依据是:(一)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二)监理单位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对用人单位的调岗不是必须服从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变更,原则上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是无效的;若侵犯劳动者权利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
员工对用人单位的调岗不是必须服从的。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变更,原则上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是无效的;若侵犯劳动者权利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
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规定有哪些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制度顺利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