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 第三条 专家库是省卫生厅设立的为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队伍。
第四条 依据《职业病目录》,专家库按类别分设10个组: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第五条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工作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有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并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专家库专家任期四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专家库专家的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候选专家填写《辽宁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审批表》(见附件); (二)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由国家级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其它类别经省级以上相关机构培训合格; (三)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候选专家提出审核意见,具备条件的专家入选专家库,获得专家聘任书和专家证。
第七条 专家库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据国家诊断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并对鉴定意见负责; (二)专家库专家在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认真审阅有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开展工作; (三)廉洁自律,不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活动,不借工作之机谋取私利; (四)随机抽取确定的专家库专家,应按时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
因特殊事由不能参加的,应出具书面说明。 第八条 专家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卫生厅取消其专家库专家资格。
(一)专家库专家一年内累计3次因故不参加、或1次无故不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 (二)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第九条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与双方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者近亲属的,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条 省卫生厅委托省职业病防治院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建立专家库档案和更新专家库信息,并记载专家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工作情况; (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根据所涉及的类别组织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专家; (三)定期组织对专家库专家进行培训或考核,并将培训或考核成绩记入专家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包括群众团体的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从事井下--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工人退休后,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照别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退休费。此文件并未失效。
职业病诊断鉴定步骤有哪些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1、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二、申请职业病鉴定要注意什么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卫生部第22号令(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5-28 颁布日期:2012-05-28 文号:发改经贸[2012]15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明确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分类管理1、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备案;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卫生验收;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卫生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资料怎么办1、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二、职业病申请鉴定需注意什么1、用人单位未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及工伤认定的流程 第一步:职业病诊断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诊断;2、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如有):(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区别 诊断证明书的内容重点是确认患了什么病。 鉴定书的内容重点是确认致病的原因。 二、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1、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 (二)煤尘(煤矽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三)石墨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 (四)炭黑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 (五)石棉尘 可能导
当劳动者患上职业病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时,往往是需要去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的,而有的劳动者在进行鉴定时就会提出需要几名鉴定专家的要求,其实我国法律对于职业病鉴定专家的人数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就来告诉大家职业病鉴定专家人数是几位以及相关知识。一、职业病鉴定专家人数是几位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单数职业病诊断医师进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执行日期:2012-06-01 颁布日期:2012-04-27 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在医院就医过程中,因为医院以及医生的过错导致医疗事故,在诉讼和维权过程中,鉴定所必不可少的一步。以下是江苏省的收费标准。文 号:苏价费[2002]368号发布日期:2002-10-12执行日期:2002-10-12 一、省级、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具体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 (1)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鉴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保护伤病残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4-12 颁布日期:2010-04-12 文号:司法通[2010]8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税法上暂无规定。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主要目的是加强审核,明确责任,实质上是一种内控管理手段。 税法对复核人没有硬性要求,更没有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同一人。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
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必须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以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在实践中,一般收取全额物业费的百分之七十。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