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录音遗嘱应符合以下要求: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的内容;2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而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受遗赠人或者继承人,以及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父母、子女、配偶,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如符合上述条件,则录音遗嘱为有效遗嘱,可以产生遗产分配效力。
关于录音资料的效力认定 录音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视听资料类证据,对于公民私录的录音能否作为证据,需要具体分析。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
代书遗嘱的效力及认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
实务中有一种情况很特殊,就是遗嘱本身有效,但不发生实际的作用,就是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其对应的遗产将转为法定继承(不能代位继承),比如A有两个子女B和C,A将遗产留给了B继承,B有个子女D,后B先于A去世,若遗嘱未更改,等A去世后,A的遗嘱不发生作用,A的遗产将转为法定继承,而不是由D来代位继承,D可以代位继承B的其他遗产。
录音证据的效力问题及法律上事实及证据的“三性”是什么录音证据的效力问题:实践当中,录音证据一般应当符合下列三个要求:一是录音双方当事人谈话是真实意思表示,即谈话各方当时没有受到人身自由和权利等限制;二是该录音证据的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无疑点;三是该录音证据能够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这点尤其重要,不能仅凭录音证据下定论,应当有其他证据与录音证据互相印证
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以下情况下,遗嘱的效力受到限制:1.如果遗嘱规定将遗产赠送给某人,这个人应该在知道这件事的2个月内作出回应,否则看做放弃;2.如果继承人对继承产生纠纷,从知道或应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那天开始,要在两年内提起诉讼,继承开始超过20年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争议,遗嘱的效力最多是20年。遗嘱可以到公证处去公证,但如果遗嘱的书写符合法律规定,不公正也不会影响效力
一、遗嘱的效力应该怎么确认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
法院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的方式:1、被继承人是否具有订立自书遗嘱的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2、自书遗嘱是否违反法律规定;3、自书遗嘱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裁判摘要: 案涉遗嘱中的代书人和见证人均去世或下落不明,一审法院以无法查明代书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为由认定代书遗嘱无效,二审法院认为代书人和见证人出庭作证不是代书遗嘱生效的法律要件,在结合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认定代书遗嘱有效。 一审法院: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7)辽0213民初3379号 二审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辽02民终9286号 案情:
符合以下条件,自书遗嘱有效:1、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5、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关于遗嘱的效力的确定: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当事人无中生有,伪造的遗嘱无效。4、擅自篡改遗嘱内容的,篡改的部分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关于录音证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本案中当事人提交的录音,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属于无疑点的视听资料,而且有其他证据佐证,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时下,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录音、录像等客观证据越来
一、如何判断遗嘱的法律效力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民法典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法律咨询: 我们一家三口和婆婆同住2室1厅的老房子,房产证上是公婆两个人的名字,公公已去世,老公总共兄弟三人。大儿子离婚一个人拥有公公的使用权房屋一室户。二儿子结婚另外买房。现准备提前处理房产分配问题,但老人和家人都忌讳书面遗嘱,现在想咨询一下:1.确认录音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2.书面遗嘱一旦公证后就不能更改。3.如果要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的话,必须要通过哪些人的同意?老大的房子也是公公以前单位分的
1、如果遗嘱和遗赠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遗嘱与该协议约定有冲突的部分无效。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
1、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但同时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形:被继承人立了公证遗嘱之后,处分财产的意愿发生了变化,但又没有或情况不允许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改变之前的公证遗嘱内容,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最后遗嘱。后立遗嘱与公证遗嘱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民法典》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证遗嘱的合法性可以得到保障。和其他形式的遗嘱相比,因为有公证员的流程把关,对内容的合法审查,遗嘱内容更规范、遗嘱形式合法无暇疵。如
具备下列条件,录音遗嘱就具备法律效力:1.遗嘱人必须口述遗嘱全部内容、遗嘱人姓名、遗嘱日期年、月、日;2.遗嘱人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口述遗嘱的全部内容;3.遗嘱人还必须口述自己的姓名及年月日,并予以录音;4.遗嘱人必须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人口述自己姓名、见证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予以录音;5.录制好的磁带应现场封存,注明年月日,并由见证人在封缝处签名。【法律依据】
1、在《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中,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等级相同,没有优先,出现冲突以时间最后的为准。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
录音遗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吗 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继承法》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法》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