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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万宁东澳口味王工作了两个月。因为时间太长,身体不不舒服,所以我申请辞职。我已经批准了,但公司规定我只能在每周三办理辞职手续。现在我的辞职表3号已经过期,但我不能处理辞职。组长要求我去工作到8号。如果我不按时上班,我离开了,我上个月没有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问题描述

我在万宁东澳口味王工作了两个月。因为时间太长,身体不不舒服,所以我申请辞职。我已经批准了,但公司规定我只能在每周三办理辞职手续。现在我的辞职表3号已经过期,但我不能处理辞职。组长要求我去工作到8号。如果我不按时上班,我离开了,我上个月没有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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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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