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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做生意借款,妻子必须还吗?

问题描述

丈夫为做生意借款,妻子必须还吗?
1个回答

不一定。

  夫妻关系中,一方欠下债务,另一方不一定要进行偿还,需要偿还的情形只有以下三种:夫妻双方合意形成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以及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无论是约定共同财产制或法定共同财产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或事后追认,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对应夫妻共同财产,是应以其共同财产承担的债务,且在夫妻之间不分份额地共同承担。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夫妻“共债共签”,或者是一方事后追认;

  二是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是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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