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装修,合同期满房主应否补偿装修款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出租人不补偿。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租房进行装修的时候,租客必须要有房东不会赔偿装修款的心理准备,彼此尽量就装修款的问题先协商清楚,然后在进行装修。
租房后装修合同期到了之后,房东不肯补偿装修款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可以来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法鼓励民事主体积极开展合法、正当的社会交往。行为人在正常社会交往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本身不具有危害性,因意外因素造成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如果行为人无过错,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任何因果关系,行为人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女童进食他人赠与的芭蕉后死亡,赠与人是否应对其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覃某邱和死者曾某婷的爷爷曾某合均在佛山市南海区某村租地种菜并居住在菜地工棚。2015年1月15日上
工作三年合同期满企业不续签补偿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有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下是对于装修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的回答一、消费者协会当消费者在装修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又与装饰公司沟通未果时,首先向消协投诉,拨打消费者协会的12315热线寻求帮助。二、行业协会当消费者遇到装修纠纷的时候,投诉到装修行业协会也是一种解决问题比较有效的途径。大部分行业协会都设有咨询投诉部门,开辟专用投诉电话。三、法律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
需要装修的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中用到的材料,也就是预算(相当于合同的附件)。二、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三、合同中保修条款必不可少。四、有附加条款或者备注,一并写入。五、细节问题,口头承诺,赠送项目一并写入。
通常装饰装修纠纷的维权方式是与对方协商补偿、赔偿或违约金支付方案,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消费者保护热线进行投诉,另外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装饰装修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若双方的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于卖方户口的迁出、买方户口迁入的明确约定,则卖方拒不迁出的行为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合同对此并无明确约定,卖方应履行将其户口迁出的合同附随义务
一、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又出租杭XX为经营需要向某银行货款30万元,并将自有房屋一套作为货款抵钾。由于其到期未清偿银行贷款,经某银行申请,人民法院查封了杭XX用于货款抵钾担保的房屋,并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查封登记手续,通知该机关不予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此后,杭XX将该房屋出租给巴XX,租赁合同约定:巴XX承租杭XX的三居室楼房一套,租期自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租金每月1500元,按半年一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租房合同期满后是否要打扫房屋1.这个要看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约定要打扫的话,那么就要打扫,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是可以不用打扫的。2.但是在实践中,承租人一般都是需要打扫房屋后再交付给出租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
在员工没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同意续约的将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业委会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并且备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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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按文件规定清退回原单位,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补偿借调人员?根据什么法律规定条款补偿?详询劳动保险处
你好,你们有合同在手里吗?先查看合同具体是规定的工作多久
一、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如果在房屋出租协议中房东约定如下六种免责条款,其不具备效力:1、根据物业等合同,房屋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责任人为房东而不是租客。不能将一份合同的责任强加在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身上。2、房东可以约定由租客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护和维修,但一旦发生相关事故,房东依然不能完全免责。3、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租客个人负责
一、劳动合同期满后有补偿金吗 首先,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 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 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 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合同或者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有效。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也没有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