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子女如果违反赠与合同约定,或不履行赡养父母法定义务。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过户的住房。【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父母有案底视情况而定,要看具体是什么案底,有可能会影响孩子以后考公务员。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
五年服务期内可以辞职,其受聘人员咸鱼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在一定期限后再次提出辞职即可,按照相关规定,辞职之后不能够再次考事业单位。但是如果该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的,不能在五年服务期内辞职。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
如果办退休也是单位给你办理,你得找原来的企业
一、电动车不小心撞伤了人,肇事者不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费用。伤者的医疗费应由肇事者按责任进行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中
被判了有罪的公务员,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被开除以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再存在与单位、与其他公务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不再履行公务员职责,同时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在退休后可以享受退休金,被开除的公务员已经不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因此不享受退休金的福利,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可以,但不是全额退款。具体情况如下:一、报名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要求退学的,扣50元服务费。二、体检合格已取得驾校学籍但未办理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150元。三、已在驾管所办理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参加驾校组织的理论培训,未参加科目一考试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00元及理论培训费用150元。四、科目一考试未合格要求退学的,扣除建档、服务费250元,理论培训费用
可以去询问下相关法院,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案件中的投资人损失,每个地方做法不一致,即便是区之间做法都不尽相同。
您好,想要申请仲裁调查证据,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20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因此,上述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都适用于劳动仲裁,但在劳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仲裁庭一般不愿意接受证据收集的申请故劳动者还是应
1、首先你需要确定,究竟法院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如果法院没有向你发出终结执行的裁定(但请你进一步落实,是否有可能法院已经让你在提出申请时签收了有关裁定文书),那么理论上案件并未终结,但可能性不大。2、撤销申请和执行和解不同。执行和解只需记载入笔录,不履行的可申请恢复执行。而如果撤销申请的,法院将通过制作裁定文书来终结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的规定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还可以拆违吗?在国有土地征收过程中,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将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那有些没有证的房屋如何处理呢?也有些被征收人收到了城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这种处理方式合法吗?根据目前司法实践中一些司法判例来看,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是不可以再进行拆违程序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3,带
你好,注销地税登记,但是最终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企业,企业的主体资格还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公章都在,企业实际存在和经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且你已经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他们也是认可可以重新登记,只是前提是补税和罚款。地税证注销期间,公司如果存在应纳税的情况,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补税。所以补税的数额和你们公司的经营活动相关。?罚款的数额税务机关最终会给你们公司法处罚决定书,决
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重新申请的。
房屋赠与要缴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附加费(7%的城建税,3%的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现增值税)。如果受赠与人与赠与人是亲属关系,则不需要缴纳个税以及营业税(非亲属,买房期限满五年免予征收)。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
一、父母赠予子女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钱 1、赠与房产需要将房屋的产权过户到赠与人的名下,所以也会产生对应的费用,税费一般有契税、公证费、登记费、房屋评估费。 2、赠与的房产获得是不用支付任何资金的,属于无偿获得房产,所以契税是全额收取的,房屋的面积没有限制,契税是房屋评估价格的3%。 3、公证费用,是在赠与的过程中,公证赠与合同产生的费用,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的1%至2%收取公证费用。 4、房
一,赠与的两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条约,过户流程如下: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房屋赠与的书面条约。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干系;3、赠与的来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目和根本状态、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举动的意思表现;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署名或盖印、署名日期。二、办理公证凭据法律部、设置装备部署部《关于房产登记办理中增强公证的团结关照》的划定,衡-
3%。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
您好,您这边具体情况可以告知一下吗 这样可以更好的帮您去处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