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欠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如经查实,社保稽查部门会要求单位补缴,且要求支付滞纳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已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不但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尽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劳动监察队依法进行处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这种补缴没有时效限制,或者不记帐册、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纪律处分,依照《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征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依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但不得把企业应当负担部分作为补偿发给劳动者本人、统计的法律、会计,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对
欠费投诉(指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欠费投诉,包括未缴、少缴、漏缴等情形),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该不该受理,受理之后该如何处理?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以前,本不成问题;但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成了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下面围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探讨了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该如何处理欠费投诉的问题,以期与同行交流,欢迎批评指正。 一、该不该受理 在地税
公司欠缴公积金的,处理如下:1、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2、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补缴。3、劳动者对仲裁部门就住房公积金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欠缴的社保如何处理对于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缴纳到何时,由谁缴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
公司欠缴社保,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赔偿。《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
单位破产时拖欠的社保费用会用单位的财产优先清偿。而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才可以日后办理转移。
公司一直拖欠社保不交怎么办 公司一直拖欠社保不交怎么办,社保是规定都需要缴纳的,在我们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公司都是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的,但是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以下了解公司一直拖欠社保不交怎么办。 公司一直拖欠社保不交怎么办1 1、单位欠交社保,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
原单位社保的停缴需在员工离职之后,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等资料交给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减员手续、暂停为其缴纳社保。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必须根据本地社保政策制定。如果可以减免,社保机构会下发通知。 此外,还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可以不用缴纳滞纳金的方式,那就是向社保部门提出暂缓缴纳企业负担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批准同意的话可以不缴纳滞纳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的财产清偿,股东没有实缴注册资本的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仅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股东的话不会被要求清偿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毕竟代表公司履行职务,所以如果公司无法清偿债务,那么作为法定代表人还是会受到相应的惩戒措施,不过最近最高法在这个问题上好像有新的裁判观点。
一、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离职后单位欠缴的社保的,由原单位继续申报,至于离职后在原单位没有工资收入无法扣费的情况下原单位补缴以后属于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还是需要个人承担的,直到原单位办理减员新单位才可以办理增员并交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
欠缴养老金该怎么办?对于位或个人因某种原因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计人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计人个人帐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计人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
一、公司欠社保没交怎么办《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离职后单位欠缴的社保的,由原单位继续申报,至于离职后在原单位没有工资收入无法扣费的情况下原单位补缴以后属于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还是需要个人承担的,直到原单位办理减员新单位才可以办理增员并交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
近期有企业被报道欠缴员工数月五险一金,引起了员工维权。五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这五险一金平时在发工资时让人觉得“肉疼”,一旦真正失去,也会造成大麻烦。五险一金的重要性在目前全国众多城市限购的背景下,对于非本地户籍职工来说,6—60个月的连续社保(或纳税记录)是买房的必要条件,并且,在买房时,若想使
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影响《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职工退休后,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障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帐户记帐;二是职工个人
《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该规定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应理解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应缴费期间,累计缴费满1年,而不限于在失业前一年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你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你补缴保险,这个事情应该在你离职前就做的,现在你离职了不知能否办到,但是如果要到新单位工作,那就要原单位将你做减员,然后新单位为你增员就可以续交了。2、关于自己补缴的情况,个人应该是补不了的,只有通过单位补缴的形式才能将以前的补缴上,但是新单位未必会给你补缴你入职以前的保险。保险年限是连续的,这个应该不是大问题。3、这一切都是你原单位造成的,你要求你的原单位做减员就行,同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