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2003年3月刘某入职东方公司,刘某称入职时担任普通业务员。2013年4月起东方公司将刘某派至北京五洲公司担任总经理岗位,双方多次签订劳动合同。
双方2008年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刘某担任副总经理,录用条件为:学历文化,专科以上,第三十一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
2011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刘某担任总经理工作,录用条件中未约定学历要求,其第四十五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2、乙方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
2014年7月4日东方公司将刘某停职,2014年8月东方公司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至2014年7月4日。东方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之一为刘某学历造假,使该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刘某对于其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造假一事予以认可,但称入职时东方公司时公司未提出学历要求。
2015年6月,东方公司向北京市朝阳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刘某自2003年3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均无效,裁定其只支付刘某2003年3月至2014年6月基本工资264000元,刘某退还其多付工资684881元。
该仲裁委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东方公司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仲裁:不予受理;
一审: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焦点】
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因学历造假而无效?
【律师快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公司未举证证明2003年初次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时提出了关于学历的要求,以及刘某入职时所担任岗位的要求。在公司与刘某2008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虽然约定刘某担任副总经理的学历要求,但也仅要求是专科以上。
在公司与刘某2011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公司未明写明总经理岗位的学历要求。除此之外,刘某在东方公司工作10年,从普通职员晋升到总经理职位,期间双方多次签订劳动合同,亦是公司对刘某工作能力的认可。
因此,东方公司以刘某学历造假违背公司真实意思订立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自始无效的主张,一审二审法院均不予支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本案公司从劳动合同无效的角度切入未获得法院支持,但员工伪造学历的事实客观存在,因此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条款和规章制度作出解除,该解除行为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亦应遵循该原则。劳动关系的稳定,依赖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诚信维护。
通过该案件,律师呼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如实说明义务,以顺利履行劳动合同,减少劳资纠纷,进而维护社会诚信。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在员工入职时做好背景调查,对于员工学历造假等不诚信的行为,应在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将类似行为纳入员工严重违纪行为,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职工被辞退,也就是解除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自己缴费,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其他赔偿。
需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应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补偿金,无过失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的补偿: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延期缴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职场中用人单位在招收女员工时常常会询问其是否已婚,是否计划生育,更有甚者在入职前会安排体检,用人单位这样做无非是想尽量避免招录孕妇。虽然怀孕是一种权利,女性在怀孕期间的求职的权利应当被保障,但是如果在面试时坦言已经怀孕,就很难得到入职机会。所以现实中还是有不少女性员工迫于无奈选择隐瞒怀孕事实入职。那么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是否可以因此对其开除呢? 让我们看一个案例,某员工隐瞒怀孕的事实进公司,因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员拿回扣是属于商业受贿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基本事实: 张某于1992年12月入职某银行处工作。2009年8月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应积极参加某银行组织的劳动纪律、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培训,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某银行有关规定,某银行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某银行有关规定给予张某奖励或惩处,若张某严重违反某银行规章制度,某银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9年2月,某银行因另一起员工违规事件而对全员
对于工作时间为十二年的员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因劳动者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十二年,要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合法根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工作十二年,要支付二十四个月的
买断并不是退休,是否退休要看年龄及缴费年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发现员工职务侵占的是可以向我国的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的。在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公安机关是会根据员工实施的职务侵占的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确定的,如果是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是会立案侦查的。
背景调查不能查到拘留记录,因为行政拘留的记录一般只有公安机关有办案需要的时候可以依法查询。在找工作的时候,公司的背景调查在正常情形下都查不到当事人的拘留记录,也查不到当事人的仲裁记录。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二(一)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
你好 具体什么情况?现在解决了吗
如果劳动者是在本单位的工龄满15年,且五年内即将退休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该劳动者。单位可以协商一致后与劳动者解约,或者采取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但是不能采取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其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劳动力派遣”,即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接受单位,受派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接受单位获取劳务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劳动力派遣合同”是指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订立的由一方提供劳务而由另一方支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购车协议如果是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合法利益的,并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主张赔偿金
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员工一般不可以获得赔偿,但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该辞退情形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的,可从公司处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